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中心公告 其他公告

其他公告

“社会抚养费制度的实践与走向”研讨会

  

 自社会抚养费制度2001年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定化之后,在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问题,贫富不等、双重征收、附加条件、随意惩处,不一而足。在第22个“世界人口日”到来之际,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决定召开研讨会,拟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1)海行初字第00013号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一中终字第1782号判决书为契机,探讨社会抚养费乱象丛生的个中缘由,追本溯源,探究(1)社会抚养费性质的理论与现实、(2)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合理性、(3)社会抚养费的改革之路、(4)计划生育义务的保障措施,进而在宪法精神的指导下把握制度的未来走向。

 

 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

 协办:《宪政与行政法治评论》编辑部

 时间:201175日星期二下午2:155:45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

 

 附:


社会抚养费制度的实践与走向研讨会议程

 

 

2:15-2:50

第一单元:案件事实与争点分析

主持人:王贵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人:杨支柱(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

评议人:何海波(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评议人:  阳(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系助教)

2:50-4:10

第二单元:社会抚养费的性质与征收标准

主持人:喻文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

报告人:湛中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人:王贵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评议人:毕洪海(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法学院讲师)

评议人:  斌(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综合讨论

4:10-4:20

茶歇

4:20-5:35

第三单元:社会抚养费的改革与计划生育义务的履行

主持人:  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

报告人:  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人:  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评议人:曲相霏(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评议人:李蕊佚(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

综合讨论

5:35-5:45

第四单元:研讨会总结

主持人:  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

总结人: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1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