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教授:
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山东大学政治文明与宪治研究中心、山东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第14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将于2018年8月25-26日在山东大学法学院召开。
鉴于您在该领域之卓越成就,特邀您拨冗出席。具体事宜如下:
一、本届主题范畴:“国家机构”、“人”
专题一:“国家机构”范畴
主旨发言与召集人: 根据主旨论文投稿待定。
专题二:“人”范畴
主旨发言与召集人: 根据主旨论文投稿待定
二、时间:
8月24日(周五)报到;
8月25日-26日(周六、周日)会议,会期一天半。
三、地点:
报到地点:温泉镇海泉路67号青岛中信证券培训中心
会议地点: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华岗苑北楼五楼多功能报告厅
四、论文:
与会代表原则上均应提交论文,论文正文采用五号宋体、单倍行距,其他格式与注释体例可参考《中国法学》或《法学研究》。与会者请于2018年7月25日之前将会议论文以word文档附件形式发送至会务邮箱。请以“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五、费用:
主办方提供膳食、资料;交通与住宿费用敬请自理,会务组为您预定房间,可选单间或合住。
六、回执:
请与会者于2018年7月31日前将会议回执电子版(附后)发至会务邮箱,或短信、电话通知会务联系人。
七、会务联系人:
曹晟�F:15853112518 caoshengmin@163.com
李忠夏:18254188003 lizhongxia@email.sdu.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华岗苑北楼山东大学法学院,邮编266237。
附:会议形式
在前十届会议积累的经验基础上,为接近乃至达到主题聚焦、讨论集中且厚实的效果,根据第十届南开会议上与会学者达成的改进会议形式的共识以及第十一届华工会议、第十二届杭师大会议、第十三届郑大会议的尝试,本届会议的形式继续如下三方面的尝试,并期待与会者在讨论中同时对会议形式以及下届会议范畴贡献智识。
(一)专题聚焦。每个专题,设一个或两个相关主题范畴或方法;围绕一篇成形的文章讨论,或者围绕相同主题、相反观点或协同观点的两篇文章讨论;设一至两位专题“主旨发言与召集人”,由对该专题范畴素有关注、已写出高质量文章的学者担纲,进行主旨发言,同时召集评议发言人,并提前联络各发言人进行充分酝酿,确有必要,可增列主旨发言人至两人。
(二)关于下届主题范畴的思考与讨论贯穿会议。在各专题讨论中,穿插贯穿关于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的思考与讨论,并针对性选择其中合适选项作为下届会议主题范畴,并物色对应主旨发言人。同时,在会议回执中增加一栏,对于下期会议主题范畴的建议。
(三)开幕式设上期回顾发言。以范畴为纲,逐一总结上期会议各主题范畴的讨论情况,自回顾上届经亲历本届至自觉思考讨论下届主题范畴的设定,通过呈现会议商讨的连续性来强化中国宪法学范畴结构的体系融贯性。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
山东大学政治文明与宪治研究中心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8年7月6日
附:会议交通:
1. 乘坐高铁,建议到即墨北站、青岛北站,不建议到青岛站;
2. 乘坐飞机到青岛流亭机场;
3. 欢迎自驾游;
4. 我们会尽可能安排接站。
附:会议回执
姓 名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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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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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或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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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要求 |
单人间[ ] 二人合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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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到达时间 |
8月24日 |
拟离会时间 |
8月26日 |
其他要求 |
说明:请务必于2018年7月31日前将回执电子版发至会务邮箱caoshengmin@163.com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1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