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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律评论》征稿启事

《人大法律评论》征稿启事

美国《哈佛法律评论》开风气之先,世界知名法学院先后出版了的风格各异的法律评论刊物,法律评论逐渐成为了知名法学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标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作为中国最优秀的法学院,荟萃了最优秀的法学家,拥有法学学科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在王利明院长的关心和亲自指导下,2008年《人大法律评论》将以全新的版面与栏目面世,坚持学术自主、自觉和自律的原则,秉承人大法学院的传统精神,开创学术交流新的园地,争创国内一流的学术刊物。

《人大法律评论》主要栏目包括本期主题、学术争鸣、实证研究、域外法评(论文、评论、案例、书评)等栏目。作为一个学术交流的开放园地,《人大法律评论》是欢迎国内外同仁投稿。

1欢迎任何关于法学的原创性成果,稿件一般应8000字以上,体裁不限,是否采用以学术水准和学术规范为根据。

2、来稿请附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及作者真实姓名、地址,现工作单位、学衔、职称及联系电话。

3、稿件通过责任编辑初审后,实行双向匿名评审。编辑部收到稿件一个月内将通报录用结果。

由于人力财力有限,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稿底,《人大法律评论》注释采用脚注,所著文献一次注明著(译)者、著作或文章名、出版社或报刊名、出版时间、版次或刊数及页数。引用外文文献的,请按照该语种通行注释体例设注。兹举例如下:

1、著作类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8页。

张卫平:《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79页。

2、论文类

何家弘:《司法证明标准与乌托邦――答刘金友兼与张卫平、王敏远商榷》,《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

3、文集、教材类

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1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樊崇义主编:《证据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14页。

4、译作类

 [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5、报纸类

赵蕾:《法律文凭贱如粪土?》,《南方周末》2007614日。

6、古籍类

《清会典》卷一百,第1014页。

[]沈家本:《沈寄�m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7、辞书类

《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145页。

8、外文类

George Applebey, Contract Law, London:Sweet&Maxwell, 2001, p.131.

Carl F.Worden, Bankruptcy Bill is Dead, the Federal Observer Vol.06, No.35

 

来稿请寄打印稿同时包括电子文件,请按照以下地址及邮箱寄送。

通讯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人大法律评论》编辑部

邮政编码:100872

邮箱:rendaflpl@ruc.edu.cn

                             

rendaflpl@163.com  

 

人民大学法学院《人大法律评论》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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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