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
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
“民法学与宪法学的学术对话”
教授:
作为根本法的宪法与作为私法自治核心的民法,二者在研究领域与研究方法上存在着交叉与重合,在价值理念与权利优位等方面也存在着诸多碰撞。但这些恰恰反映了二个学科之间存在的天然联系。在社会转型时期的背景下,在社会转型时期的背景下,二学科有必要进行高规格的、有针对性的学术对话,从而为彼此学科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独特视角以及另类思考,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促进宪法学和民法学研究方法的更新、研究进路的调整及研究领域的拓展,国家重点学科―“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与“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决定共同举办“民法学与宪法学的学术对话”研讨会,盛邀两中心专家学者以及部分校外专家学者就两个学科研究之间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研讨。鉴于您在该研究领域之卓越成就,特邀请您拨冗参加。会议有关情况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6年5月25日 早9:00――18:00,会期一天。24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六层徐建国际学术报告厅
三、论文要求:
本研讨会采取圆桌会议形式,与会代表可以提交论文、提纲或即席发言。关键在于热情参与讨论。如有会议论文请于会议前将论文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交联系人,会议结束后将择机汇编成册。
四、会议议题(参考):
1、宪法学与民法学的基本方法
2、财产权的宪法保护与民法保护
3、契约自由与基本权利效力
4、民法学视野中的言论自由
5、基本权利与人格权
五、会议费用:免交膳食费。交通费以及住宿费自理。
六、联系人:
刘飞宇 liufeiyu@163.com 010-82500340 13701356549
卢淑贞 alu000@126.com 010-82509219 13120309141
七、第二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将于5月27日在山东大学举办(具体通知内容见附件)。凡参加“民法学与宪法学对话”会议的代表如愿意参加“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请事先与联系人说明。届时将有车辆于26日从中国人民大学至山东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
2006年4月2日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07/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