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全国优秀的法科学子有机会深入学习英国公法学,并推动比较宪法学研究,在2011-2015年成功举行五届的基础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普通法中心将继续与牛津大学法学院青年教师合作,举办2016年中国人民大学英国公法研习班。
1、授课教师:
本次研习班将由英国上诉法院法官Justice Philip Sales和牛津大学法学院Ewan Smith老师联袂授课。
Sir Philip Sales was called to the Bar (Lincoln’s Inn) in 1985. He was appointed First Treasury Junior Counsel (Common Law) in 1997. He became a QC in 2006 and continued to act in the re-named post of First Treasury Counsel (Common Law) until his appointment to the High Court, Chancery Division in 2008. He was an Assistant Recorder, 1999�C2001; Recorder, 2001�C08; and Deputy High Court Judge, 2004�C08. He has been a member of the Competition Appeal Tribunal since 2008 and was appointed as Vice-President of the Investigatory Powers Tribunal in 2014. He was Deputy Chair of the Boundary Commission for England, 2009-2014. He was appointed as a Lord Justice of Appeal in 2014.
Ewan Smith老师的主要研究领域为英国公法学以及宪法理论,于2014年起在牛津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Smith老师曾在英国外交部任职,负责英国政府对华社会发展的外交政策,并曾在英国伦敦大学法学院亚非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担任教职。Smith老师曾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并取得纽约州律师从业资格。
2. 授课内容
本次研习班课程主题为“公法与英国宪法”,具体专题包括:
(1) Britain’s “Unwritten” Constitution;
(2) Parliament and Power;
(3) Rights and the Rule of Law;
(4) Common Law Method;
(5) The Reception of International Law.
课程旨在对英国公法学进行一个总体介绍,涵盖宪法一般原则、人权保护以及普通法等内容,希望能使学生从更加广泛的视角审视立宪主义的原则。Lord Justice Sales还将对英国的判例制度进行介绍。本课程也期待学生能从比较法的角度理解中英两国的宪法制度和实践。
3. 授课形式及时间
按照牛津大学法学硕士授课形式展开,全英文授课。每天上午由Sales法官和Smith老师专题讲授;下午辅导课由南开大学法学院李蕊佚助理教授主持,与全班同学就相关专题进行讨论。
2016年9月22日― 9月23日、9月26日-9月28日,为期五天,每天上午授课;9月26日和27日下午为辅导课。
4、招生及报名:
本次研习班面向全国高校招收学员,以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人员、青年教师为主,亦欢迎其他专业研究生以及学力优秀的本科生报名。要求学员具备较好的英语水平。
有意报名的同学,请于9月17日前发送邮件至robinjiang1992@gmail.com。报名邮件请以附件形式发送简历一份,简历应包括学校、年级、专业、外语水平、大学以来学习经历、发表或撰写论著情况以及导师姓名等信息;另请附代表作一篇(发表与否均可);简历中请务必注明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和手机);邮件主题请注明“XX申报2016年英国公法研习班”。
研习班为小班授课,名额有限,主办方将根据专业能力和英语水平择优录取,于9月20日之前以邮件形式通知被录取同学,并在中国宪政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本次研习班为公益性学术活动,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普通法中心旨在为中国的宪政事业和法学教育贡献一份力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普通法中心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