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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关于评选2012-2014年“优秀研究助理”的公告

    本研究中心自实行研究助理制度以来,在各研究助理的勤勉工作、无私奉献之下,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条不紊的开展。为弘扬和激励研究助理的奉献精神,中心特决定评选2012-2014年“优秀研究助理”,现将评选办法公布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参与自201210-20149月研究中心各工作小组(中国宪政网工作组、《宪政与行政法治评论》编辑组、《现代宪法学》编辑组、《现代行政法学》编辑组、《宪法》精品课程建设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精品课程建设组、财务工作组、讲座会议档案小组,共8个)的研究助理(包括博士生、硕士生),以及由于2013年没有招新以致未聘任但实际承担或参加了上述工作的同学;

2.积极参与中心工作,认真负责,表现较为突出。

3.毕业班同学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参评程序:

1.提名阶段:各位研究助理可以自荐或推荐他人参加评选,请于 1020之前将申报表(见附件一)填好,并发至rccal2014@163.com公共邮箱,或投递至明法六层莫于川教授信箱。

2.初选阶段:1020-25日,对参评对象进行评分。小组成员参评的,由该小组的负责人评分,小组负责人参评的,则由中心的相关负责老师评分(见附件二)。按照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各组入围人选,原则上每组入围人选不超过各组成员总数的40%(最多不超过3/组)。

3.确定阶段: 1030,中心组织由各位教授组成的评委会,从入围人选中确定最后的当选者。原则上,获奖人数为中心研究助理总人数的30-50%

三、颁奖仪式将另定时间举行。

 

 

附件一: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

2012-2014年“优秀研究助理”申报表

   

 

   

 

所属班级

 

所属

工作小组

 

担任职务(负责人/组员)

 

类别(自荐/推荐

 

   

 

   

 

电子邮箱

 

申报理由

(不少于150字,2012-2014年参与了哪些中心工作、具体表现如何,例如:提出何种合理化建议并得到采纳、有哪些突出的工作业绩等)

 

 

 

 

 

 

 

 

 

 

 

 

 

 

 

附件二: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

2012-2014年“优秀研究助理”评分表

 

参评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评价者姓名                    

评价指标

(权重)

 

                    

得分

(百分制)

 

 

1.工作态度

0.50

 

 

90分以上:态度十分积极主动,工作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

80-90分:态度比较积极,较认真负责,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0-80分:态度还算端正,能完成交代的工作任务。

60-70分:态度不太积极, 承担了一定的工作,但认真程度有所欠缺。

60分以下:工作态度消极,经常以各种理由推卸工作,对工作应付了事。

 

 

 

 

 

 

 

 

2.工作方式

0.20

 

 

 

90分以上: 工作方式正确合理,策划和组织能力较强,善于与人沟通,富有团队合作精神,注重探索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善于创新。

80-90分:能运用适当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有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70-80分:工作的方式方法比较恰当,但组织能力有所欠缺,有合作精神。

60-70分: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太恰当,组织能力不太强,欠缺团结协作精神。

60分以下:工作的方式方法极不恰当,无组织、无纪律,我行我素。

 

 

 

 

 

3工作成效

0.30

 

 

90分以上:在中心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表现出色,广受师生好评。

80-90分:完成任务的质量较高,效率较高,表现良好。

70-80分:完成任务质量和效率尚可,没有重大明显的差错。

60-70分:完成任务的质量和效率一般,偶尔会发生较大差错。

60分以下:完成任务的质量较差,效率低下,经常发生重大的明显差错。

 

 

 

 

 

综合

得, 分

1得分×0.5+ 2得分×0.2 + 3得分×0.3=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14/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