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评选活动通知
为真实记录2008年度影响中国宪政进程的重大事件,在全社会弘扬宪政精神,增强宪政理念,提升中国宪法学的研究水平,推动中国宪政的稳步发展,继2007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评选活动之后,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联合部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新闻媒体继续举办2008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方案公布如下:
一、评选宗旨
通过本次评选活动,在全社会弘扬宪政精神,增强宪政理念,提升中国宪法学的研究水平,推动中国宪政的稳步发展。
本活动坚持独立专业的学术品格,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
二、评选标准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15日期间,涉及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基本问题,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或事例。具体标准及权重为(满分为100分):
1.学术性(50分)。入选事例应涉及到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基本问题,具有较强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理论研究价值。
2.影响性(25分)。入选事例应具有较广泛的社会影响,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3.典型性(25分)。入选事例应在同类型事件中具有代表性或典型性。
三、评选机构
1.主办方成立2008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评审委员会,由15位国内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决定20个事例的候选名单及十大事例的最终当选名单。
2.评审委员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的有关事务。
四、评选步骤
第一阶段(推荐阶段):
(自2008年11月11日至2008年12月15日)
1.征集信息:通过中国宪政网(www.calaw.cn)、民商法网(www.civillaw.com.cn)等媒体发布2008年度十大宪法事例的征集信息。
2.推荐方式: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信的方式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推荐符合上述标准的宪法事例。推荐意见书中应当包括事例名称及推荐理由等内容。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本次活动,主办方将对20个候选事例的首位推荐者赠送精美纪念品。收件邮箱是: wangren1984123@126.com
3.汇总信息: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收集汇总推荐信息,为开展初评作好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初选阶段):
(自2008年12月16日―2008年12月18日)
秘书处将各方推荐的事例依发生时间先后为序编写初选选票,送交评审委员会各委员填写,由每位委员选出20个候选事例。根据每位委员的评选结果,选出得票最多的20个候选事例。
第三阶段(决选阶段):
(自2008年12月19日-2008年12月22日)
1.2008年12月19日----
2.2008年12月22日,评审委员会依照评审标准采取打分制对20个候选事例进行最终评选。专家打分结果权重为80%,网络得票数量权重为20%。
五、公布名单
预定于2008年12月26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召开2008年度十大宪法事例评选发布会暨学术研讨会,公布评选结果,并举办专题学术研讨。
会议时间:2008年12月26日(周五)14:00-18:00
会议地点:明德法学楼601学术报告厅
真诚期望您的参加!
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王贵松 13671022856
王涛 13810033365 wangren1984123@126.com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
200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