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届
“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
预通知
2025年,“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已经举办至第二十一届,进入了一个新的十届阶段。二十一届会议的主题与范畴为:“妇女”、“性别”。
欢迎有志于基本范畴层面展开中国宪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同仁共襄研讨,期待您围绕主题范畴汇积整合相关研究并以撰写会议论文的方式支持会议,贡献主旨报告或评议报告。
第二十一届会议,将由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在兰州举办;会议时间待定,大约在夏季。目前,周知事宜如下:
一、二十一届主题范畴:“妇女”、“性别”
中国宪法中“妇女”是一个规范内涵饱满的基本范畴,仅词频出现4次,不仅有第48条专款规定妇女的基本权利,而且在第49条家庭款中专门列举,广泛涉及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生育权。
主旨报告人:
任喜荣:《“妇女”作为基本权利主体的宪法叙事:
二十世纪中国性别正义再造的宪法解释》
赵 宏:《部门法中的女性图像与权利保护》
梁洪霞:《男女平等的宪法意涵及其判断基准》
谢海定:《宪法研究中应用性别分析方法的可能与限度》
二、主题范畴论文征集进程安排
为确保与会主体范畴论文的质量、评议的深入与质量,宪法基本范畴会议在主旨发言论文征集与选择的基础上,要求会议前主旨发言人与评议人之间至少一个回合的书面评议与反馈交流的环节。
据此,邀请、报名、商议基础上确定主旨报告人后,暂按照7月中下旬开会,相关进程安排如下:
主旨报告撰写阶段:2025年6月30日
书面评论与书面回应阶段:2025年7月15日前。
三、会议时间:2025年7月中下旬(一天半)
四、会议方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
五、会议费用:
交通、住宿费用,敬请自理。
六、会议联系人:
郑 磊,zhenglei87520@126.com。
李忠夏,zhongxialee@163.com。
张 翔,2006176309@pku.edu.cn。
何俊毅,junyiheswupl@163.com。
中国人民大学公法研究中心
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
清华大学公法研究中心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5年1月15日
附:
“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邀请函附件
会议形式与评议规则
一、会议形式
在前十届会议积累的经验基础上,为接近乃至达到主题聚焦、讨论集中且厚实的效果,根据第十届南开会议上与会学者达成的改进会议形式的共识以及第十一届以来会议的尝试与调整,本届会议的形式继续如下三方面的尝试,并期待与会者在讨论中同时对会议形式以及下届会议范畴贡献智识。
(一)专题聚焦
每个专题,设一个或两个相关主题范畴或方法;围绕一篇成形的文章讨论,或者围绕相同主题、相反观点或协同观点的两篇文章讨论;设一至两位专题“主旨发言与召集人”,由对该专题范畴素有关注、已写出高质量文章的学者担纲,进行主旨发言,同时召集评议发言人,并提前联络各发言人进行充分酝酿,确有必要,可增列主旨发言人至两人。
(二)闭幕式设下届聚焦讨论
预留一小时左右时间,讨论确定下次会议各专题的主题范畴,同时提前一年确定对应的专题召集人。同时在会议回执中增加一栏,对于下届会议主题范畴的建议。
(三)开幕式设上届回顾与本届会议说明
以范畴为纲,总结上届会议各主题范畴的讨论情况,经由上届主办方亲历者的自觉思考、经本届会议主题范畴设定说明、至下届主题范畴的讨论交流,通过呈现会议商讨的连续性来促进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结构的体系融贯性。
二、评议规则(第十五届苏大会议版为基础)
1.字数。请提交2000-5000字的书面评议意见。
2.基调。以思想碰撞、观点交锋为主,评议意见建议围绕主题进行严肃的学术讨论和增进智识位目标,反对过度的插科打诨或溢美之言。
3.拟题。鼓励根据评议内容对评议意见确定一个标题。
4.规范。如果评议内容需标明引注,请参照《法学引注手册》规范。
5.安排。每篇文章原则上安排4-5位评议人,评议意见将同时附在报告论文后面,以供与会者品鉴。
6.时间。请于会议举办日两周之前返回评议意见,以便于评议交互和制作论文集。
7.发言。每个评议人发言时间为12分钟左右,请严格遵守时间约定。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