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届
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会议日程
协办单位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一、开幕式
时间:7月23日 09:00-09:30
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教师发展中心二楼会议室
主持人:
张 翔 北京大学宪法实施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致辞人:
张明军 西北师范大学副校长 教授
韩大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回顾导引:
郑 磊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教授
《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的价值总库与制度枢纽》
年度梳理:
李 娟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 讲师
《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研究年度梳理(2024-2025)》
主题导引:
李忠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为何以及如何在宪法中讨论“性别”?》
(参会人员合影09:30—9:50)
第一单元
时间:09:50-11:40
主旨报告:《中国妇女宪法权利主体地位的历史变革和法治建构》(25分钟)
报告人:
任喜荣 吉林大学法学院 教授
主持人:
董和平 青岛大学法学院 教授
评议人(每位10分钟)
杨小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教授
题目:《中国宪法上妇女画像之惑》
程 迈 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 教授
题目:《在中国宪法语境下继续实现女性宪法主体地位有可能面对的挑战》
邵六益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题目:《理解妇女权利的发展,离不开20世纪的政法变革》
邹 奕 四川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题目:《巾帼不让须眉,今朝更胜往日——<中国妇女宪法权利主体地位的历史变革和法治建构>读后》
赵 涵 清华大学法学院 博士研究生
题目:《“妇女宪法权利主体地位”能否算作一个特定概念?》
自由讨论(15分钟,每位次2分钟)
午餐
第二单元
时间:14:30-16:00
主旨报告:《女性受宪法保护的部门法镜像与实现难题》(25分钟)
报告人:
赵 宏 北京大学法学院 研究员
主持人:
王秀哲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教授
评议人(每位10分钟)
孙 莹 中山大学法学院 教授
题目:《“国家促进义务”与“禁止区别对待”的张力与协调——对立法机关中女性代表占比的观察》
胡萧力 厦门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题目:《女性权利法律保护中的多元价值实现》
阮汨君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讲师
题目:《法律体系中的性别麻烦——评<女性受宪法保护的部门法镜像与实现难题>》
林家睿 南开大学法学院 讲师
题目:《如何化解平等权保障中的价值冲突》
自由讨论(15分钟,每位次2分钟)
茶歇
第三单元
时间:16:20-17:50
主旨报告:《男女平等的宪法意涵及其判断基准》(25分钟)
报告人:
梁洪霞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教授
主持人:
罗 杰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 云亭教授 副院长
评议人(每位10分钟)
刘练军 东南大学法学院 教授
题目:《宪法到底能为男女平等做什么》
冉艳辉 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 教授
题目:《超越方法的纯粹性:宪法上男女平等判断基准的价值之维》
刘馨宇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题目:《男女平等的“灵魂三问”》
路平新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讲师
题目:《平等权的“治愈”与“点火”可能:<男女平等的宪法意涵及其判断基准>学习体会》
自由讨论(15分钟,每位次2分钟)
晚餐
第四单元
时间:09:00-10:50
主旨报告:《宪法研究中应用性别研究方法的可能与限度》
报告人:
谢海定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 研究员
主持人:
陈 鹏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评议人(每位10分钟)
王宏英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 教授
题目:《摆脱苏菲的幽灵:宪法的性别分析方法是否奏效?——评<宪法研究中应用性别分析方法的可能与限度>》
何晓斌 山东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题目:《一种相思,两处闲愁——<宪法研究中应用性别分析方法的可能与限度>学习体会》
田 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助理教授
题目:《在宪法中看见性别——学习谢海定老师文章的几点心得》
林 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博士后
题目:《基于性别视角的宪法解释——读<宪法研究中应用性别分析方法的可能与限度>》
自由讨论(30分钟,每位次2分钟)
茶歇
三、下一届会议主题范畴商议暨闭幕式
时间:11:00-11:30
主持与致谢人:
何俊毅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总结人:
翟 晗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李海平 吉林大学法学院 教授
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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