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议程
主办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公法研究中心
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
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
清华大学公法研究中心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
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15日上午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浙北酒店
一、开幕式暨导引发言
时间:2026年7月14日 上午10:00-11:15
主持人:张 翔 北京大学宪法实施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致辞人:伊明江 新疆财经大学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李忠夏 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回顾导引:
王宏英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妇女的自由与平等:第二十一届会议回顾》
年度梳理:
林 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研究年度梳理(2025-2026)》
主题导引:
郑 磊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基本权利主体范畴束》
(参会人员合影)
二、基本权利主体范畴专题一:法人
时间:2026年7月14日上午11:45-13:30
主持人:陈 琪 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主旨报告:《论法人作为基本权利主体——以经营自主权为例》
报告人:(25分钟)
王 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评议与谈:(每位10分钟)
柳建龙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
《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作为否认公法人基本权利能力的理由?》
李 想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讲师
《<论法人作为基本权利主体——以经营自主权为例>学习心得》
杜吾青 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讲师
《法人的职业自由与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关系》
王炜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从主体资格到权利配置的法人基本权利论》
自由发言(20分钟,每位3分钟)
报告人回应(8分钟)
三、基本权利主体范畴专题二:老人I
时间:2026年7月14日 下午16:00-17:30
主持人:龙迎湘 新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主旨报告:《代际正义视野下老年人权利的宪法叙事》
报告人:(25分钟)
胡敏洁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评议与谈:(每位10分钟)
郑 毅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
《迟到但不缺席?“代际正义”对老年人权利宪法叙事的叙事》
张 慰 南京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教授
《主题总范畴:基本权利主体 <代际正义视野下老年人权利的宪法叙事>的评议》
翟 晗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代际正义与老年人权利宪法叙事的方法论省思——评胡敏洁<代际公平下老年人权利的宪法叙事>》
沈子华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代际正义的宪法诠释何以可能?——对胡敏洁教授论文的评议》
自由发言(20分钟,每位3分钟)
报告人回应(8分钟)
四、基本权利主体范畴专题二:老人II
时间:2026年7月14日 下午17:45-19:15
主持人:孙 莹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旨报告:《老年人的社会基本权及其法律保障机制探究》
报告人:(25分钟)
周刚志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评议与谈:(每位10分钟)
梁洪霞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
《宪法如何保障老年人有尊严的生活?——学习<老年人的社会基本权及其法律保障机制探究>有感》
左 晶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社会基本权的概念厘定与本土化建构——周刚志教授<老年人的社会基本权及其法律保障机制探究>评议》
董 妍 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社会基本权作为合宪性审查基准的证立限度》
李幸洁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助理研究员
《从“老有所养”到“老有所属”:老年人社会基本权的关系转向——对周刚志教授<老年人的社会基本权及其法律保障机制探究>的学习和思考》
自由发言(20分钟,每位3分钟)
报告人回应(8分钟)
五、晚餐报告
时间:2026年7月14日 下午19:30-20:00
主持人:沈子华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题目:《数字时代老年人受照护之宪法权利确立》
报告人:(15分钟)
王海洋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六、基本权利主体范畴专题三:外国人
时间:2026年7月15日上午10:00-11:30
主持人:侯 宇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旨报告:《中国宪法上外国人地位的反思与重述》
报告人:(25分钟)
李蕊佚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评议与谈:(每位10分钟)
程 迈 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教授
《中国宪法制度实践的重要真问题——读李蕊佚教授论文感受》
邹 奕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封闭抑或开放:中国宪法对外国人的立场再探——<中国宪法上外国人地位的反思与重述>读后》
林家睿 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
《如何认识“人权条款”入宪的规范意义?——学习李蕊佚老师<论中国宪法上外国人的地位>心得》
徐崇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语境、异质性与外国人的宪法保护——学习李蕊佚老师作品后的思考》
自由发言(20分钟,每位3分钟)
报告人回应(8分钟)
七、下一届会议主题范畴商议暨闭幕式
时间:2026年7月15日 上午11:30-12:00
主持人:丁 洁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总结人:李忠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佩彤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致谢人:施勇纲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