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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公告

〔会议〕第二十二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议程

第二十二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议程

主办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公法研究中心

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

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

清华大学公法研究中心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

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15日上午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浙北酒店

 

一、开幕式暨导引发言

时间:2026年7月14日 上午10:00-11:15

主持人:张  翔  北京大学宪法实施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致辞人:伊明江  新疆财经大学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李忠夏  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回顾导引:

王宏英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妇女的自由与平等:第二十一届会议回顾》

年度梳理:

林  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研究年度梳理(2025-2026)

主题导引:

郑  磊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基本权利主体范畴束》

(参会人员合影)

 

二、基本权利主体范畴专题一:法人

时间:2026年7月14日上午11:45-13:30

主持人:陈 琪  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主旨报告:《论法人作为基本权利主体——以经营自主权为例》

报告人:(25分钟)

王  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评议与谈:(每位10分钟)

柳建龙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

《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作为否认公法人基本权利能力的理由?》

李  想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讲师

《<论法人作为基本权利主体——以经营自主权为例>学习心得》

杜吾青  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讲师

《法人的职业自由与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关系》

王炜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从主体资格到权利配置的法人基本权利论》

自由发言(20分钟,每位3分钟)

报告人回应(8分钟)

 

三、基本权利主体范畴专题二:老人I

时间:2026年7月14日 下午16:00-17:30

主持人:龙迎湘  新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主旨报告:《代际正义视野下老年人权利的宪法叙事》

报告人:(25分钟)

胡敏洁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评议与谈:(每位10分钟)

郑  毅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

《迟到但不缺席?“代际正义”对老年人权利宪法叙事的叙事》

张  慰  南京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教授

《主题总范畴:基本权利主体 <代际正义视野下老年人权利的宪法叙事>的评议》

翟  晗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代际正义与老年人权利宪法叙事的方法论省思——评胡敏洁<代际公平下老年人权利的宪法叙事>》

沈子华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代际正义的宪法诠释何以可能?——对胡敏洁教授论文的评议》

自由发言(20分钟,每位3分钟)

报告人回应(8分钟)

 

四、基本权利主体范畴专题二:老人II

时间:2026年7月14日 下午17:45-19:15

主持人:孙  莹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旨报告:《老年人的社会基本权及其法律保障机制探究》

报告人:(25分钟)

周刚志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评议与谈:(每位10分钟)

梁洪霞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

《宪法如何保障老年人有尊严的生活?——学习<老年人的社会基本权及其法律保障机制探究>有感》

左  晶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社会基本权的概念厘定与本土化建构——周刚志教授<老年人的社会基本权及其法律保障机制探究>评议》

董  妍  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社会基本权作为合宪性审查基准的证立限度》

李幸洁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助理研究员

《从“老有所养”到“老有所属”:老年人社会基本权的关系转向——对周刚志教授<老年人的社会基本权及其法律保障机制探究>的学习和思考》

自由发言(20分钟,每位3分钟)

报告人回应(8分钟)

 

五、晚餐报告

时间:2026年7月14日 下午19:30-20:00

主持人:沈子华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题目:《数字时代老年人受照护之宪法权利确立》

报告人:(15分钟)

王海洋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六、基本权利主体范畴专题三:外国人

时间:2026年7月15日上午10:00-11:30

主持人:侯  宇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旨报告:《中国宪法上外国人地位的反思与重述》

报告人:(25分钟)

李蕊佚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评议与谈:(每位10分钟)

程  迈  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教授

《中国宪法制度实践的重要真问题——读李蕊佚教授论文感受》

邹  奕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封闭抑或开放:中国宪法对外国人的立场再探——<中国宪法上外国人地位的反思与重述>读后》

林家睿  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

《如何认识“人权条款”入宪的规范意义?——学习李蕊佚老师<论中国宪法上外国人的地位>心得》

徐崇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语境、异质性与外国人的宪法保护——学习李蕊佚老师作品后的思考》

自由发言(20分钟,每位3分钟)

报告人回应(8分钟)

 

七、下一届会议主题范畴商议暨闭幕式

时间:2026年7月15日 上午11:30-12:00

主持人:丁  洁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总结人:李忠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佩彤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致谢人:施勇纲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