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林教授首先指出死刑的纠结在于其复杂性。人权意识、法律意识的增强、经济的发展水平的提高使民众更加珍惜生命,而民众对生命的珍视与稳定社会秩序的追求交织在一起,使死刑成为存在激烈博弈的争议问题。我们一方面要认识到死刑的复杂性,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只有将死刑还原到技术问题,进一步具体化、细节化,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随后,围绕死刑的效用和死刑争议中的民意,林教授详细阐释了对死刑的纠结。林教授指出,死刑的效用要考虑到死刑体制本身的有效无效,刑罚的必然性和死刑的过渡性。倘若仅仅基于死刑是有效的,就要保留死刑,就忽略了有效性和正当性的区别。现实社会中,我们应当限制死刑的适用。针对死刑争议中的民意问题,林教授指出,民意引导往往具有非理性、逆反和易操作的现实问题,对民意的认可,可能会导致死刑的不正当适用。但同时要认识到,民意是死刑走向正当性的重要基础之一。
接下来,林教授详细分析了死刑的国际借鉴和本土经验,死刑的立法废除和司法限制,死刑的实体控制和程序控制三个方面的纠结。林教授指出,我国死刑的政策不仅要借鉴国外经验,也要考虑到本土的刑事立法传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通过刑罚与其它社会管制手段的协调配合,限制死刑适用。林教授提出,死刑的废除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在对现有死刑罪名司法适用的控制方面,可考虑通过教义学方法实现死刑的控制。最后,林教授以佘祥林等案为例说明死刑的程序控制的必要性。
讲座后,与会嘉宾和同学从宪法、刑法等角度围绕林教授的报告进行了深入讨论。
“死刑制度的宪法控制”是韩大元教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重大项目,课题组希望通过问题引导专题研究,并关注社会典型个案,从宪法学视角审视死刑制度,为死刑立法以及司法适用提供理论基础和价值指引。课题组此前已组织了六次“死刑与宪法”讲座,邀请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宪法等专家学者从多角度共同探讨死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