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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润哲教授发表“韩国宪法的现况与展望”讲演

崔润哲 教授发表“韩国宪法的现况与展望”讲演

 

 

3 18 下午14点,韩国著名宪法学者崔润哲教授做客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法治研究中心,主讲“韩国宪法的现况与展望”。讲座由韩大元教授主持,孙汉基硕士担任翻译人。中心的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们参加了讲座。

首先由 韩大元 教授介绍 崔润哲 教授的经历: 教授在德国汉堡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在任教于韩国建国大学, 教授对韩国宪法与德国宪法研究都很深入,本次讲座非常值得期待。

后由崔 教授开始讲演。 教授首先就宪法的概念予以阐释。他特别提到立法者的义务问题,不仅包括制定法律,还应包括改善法律的义务,其目的在于保障公民之基本权。其次, 教授介绍了韩国宪法制定的历史,他指出,韩国于19458月宣布独立,但是韩国宪法是在1948年制定,存在3年空白,如何理解?还有就是从1910年到1948年期间的历史,应该在学术上如何审视? 教授在对1948年宪法进行评价指出:1948年宪法是依据近代立宪主义,保障国民基本权,经济条款是亮点,而且具有很多社会福利条款,受到德国魏玛宪法影响,立意好,但是很多难以实现。韩国宪法至今有9次修改,一般都是关注国家机关的构成方面,从总统制到议院内阁再到有限的总统制。经过几次修改,基本权利目录得以扩大,设置了宪法法院,韩国宪法最近的一次修改是1987年。在阐述完韩国宪法的发展之后, 教授分析了韩国现行宪法文本的内容与特点,他指出韩国宪法的特点包括:确保基本权保障的实效性,如基本权条款的具体化、基本权限制要件强化、基本权保护手段宪法法院设置等;强化议会权限,如强化立法权、国政调查、国政监查、国务委员解任建议、免责特权等;总统直选和总统权限的限制,如弹劾、国家紧急权行使的严格性等;经济条款,如经济民主化、国家介入个人间经济事务的宪法依据等;加大宪法修改的难度。最 后崔 教授介绍了韩国宪法研究的一些热点问题,如领土条款与统一条款、基本权条款的改编和扩大、宪法机关的构成争论、国会的权限、宪法法院和司法机关、经济条款争论等。

在自由讨论阶段,同学们与 教授就宪法上环境权问题、住宅权问题、经济民主化的宪法意义、福利国家、韩国宪法上规制政党展开了深入的交流。

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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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09/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