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
年
10
月
23
日
上午,“中国社会发展与宪法学课题――宪法学者五人谈”讲座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2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教授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王广辉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周伟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邹平学教授、苏州大学法学院上官丕亮副教授就当前中国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宪法学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秦前红
教授提出。学者应真实地感知中国的问题,以独立的思维去面对社会问题。比如,信息公开制度推行艰难,折射出官员的政治怯懦,缺乏历史责任感。当前整个社会为“维稳”支付的成本越来越高,反映出社会缺乏公平的底线。
王广辉
教授以“宪法成为政治家与法学家共同之法”为题,提出让宪法成为政治家与法学家共同之法,希望两者能在有关宪法的问题上形成共识。为此,既要求政治家具有很高的人文素养,也要求法学家充分认识中国国情,找准中国问题所在,而不是照搬外国制度。
周伟
教授讲述了自己近年来关注的问题,如案例指导制度、少数人的权利保障以及对弱势群体中的弱势――残疾人权利保障的研究,并指出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有很多的社会问题需要从宪法学的视角进行思考,有很多的研究领域还有待学者去探索。
邹平学
教授就中国代议制度与群体性纠纷增多之间的关系、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较少而上访量却很高之间的关系,以及宪法空洞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分析。
上官丕亮副教授提出有必要研究宪法中的政治力量对比关系,指出要有政治上力量的对比,才会有宪法的产生,而且必须有“内力”与“外力”的平衡,才能实现宪政。同时,他还就其最近关注的合宪性解释问题提出了建议。
五位著名宪法学者就中国宪法学课题发表各自的见解后,参加讲座的研究生、访问学者就新闻自由、宪法上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法律地位等问题向与会学者提问,就同学们提出的问题教授们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深入的剖析。通过这次讲座,使大家更深刻地体会到中国宪法问题的特殊性以及宪法在当代中国社会的重要性。(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 曾娜)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0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