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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保城教授做“公法前沿问题探讨——从考试权和工作权谈起”学术讲座

董保城教授做公法前沿问题探讨――从考试权和工作权谈起学术讲座

 

2010106日上午9时,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董保城教授做客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做“公法前沿问题探讨――从考试权和工作权谈起”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也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60周年院庆相关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教授主持,喻文光、王旭讲师评议。

 

董保城教授的讲座内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首先,董保城教授对台湾地区的政治和考试制度做简要介绍。在谈到考试的目的时,他指出,的考试理念,将考试权与工作权有机联系起来。关于台湾地区公务人员的特种考试(即身心障碍人员考试),针对这些特殊人群,在公务人员的录用考试上,相关部门无论是从考试环境还是从部门名额等方面都给予充分保障,通过保障他们的考试权的方式捍卫其工作权。

 

其后,董教授讲述了考试权在台湾地区的实践情况。从考试权在古今中外政治体制中的定位,到五权宪法中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监察权、考试权之间如何相互制约,都做了详细说明。

 

董教授还对考试院特别是考选部的机构组成、分工和职权等方面做了介绍。考试院作为台湾地区的最高考试机关,掌理考试、公务人员之铨叙、保障、抚恤、退休事项及公务人员任免、考绩、级俸、升迁、褒奖之法制事项,体现着独立于行政权的考试权这一特色。对于考试制度在台湾地区体现出来的政治特色,董教授认为,制度不是移植的,是在本地成长的;考试院与政争保持适度的距离;文官制度的健全与中立是社会安定之基础等。

 

最后,喻文光讲师、王旭讲师对董保城教授的讲座进行了评议,并提出了自己的问题与疑惑。同学们也积极发言提问,整个交流显得畅通而愉快。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孙庆芳)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