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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沃•埃布森教授德国行政法课程成功举行

201291719两日,英格沃・埃布森教授德国行政法课程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英格沃・埃布森(Ingwer Ebsen)教授是德国著名行政法学家,曾任法兰克福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并长期兼任黑森州社会法院法官。此次埃布森教授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邀请,在人大法学院开设德国行政法讲座课程,重点讲授德国行政法教义学的发展以及规划法中的公众参与和法律保护。课程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喻文光助理教授担任翻译,我院及北京其他高校20余名青年教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加了课程学习。

918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会见并宴请了埃布森教授,对埃布森教授前来人大法学院授课表示感谢。喻文光助理教授陪同参加会见和宴请。

917日晚,举行了第一次课程。本次课程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胡锦光教授主持,在开课前,胡锦光教授首先对埃布森教授及各位老师、同学的到来表示了欢迎和感谢。第一次课程的主题为“德国行政法教义学的发展及其对司法实践的意义”,围绕行政法总论的重要课题展开。埃布森教授首先对德国行政法学建立和发展的背景进行了简要介绍,对在19世纪市民法治国家背景下诞生的德国行政法总论及之后的发展,以及基本法时代的德国行政法学进行了梳理;随后,埃布森教授重点以行政法的具体案例对行政法教义学传统与宪法引发的变化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说明,包括(一)以行政行为作为范例来解释“法律的方法”在建构行政法中的作用,(二)对公法合同的肯认,(三)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任务,(四)行政裁量和判断余地等四个部分;最后,埃布森教授进行了总结,认为德国行政法变革的推动力来自宪法、欧盟法和实践,行政法的变革还将继续下去。

919日晚,举行了第二次课程,第二次课程的主题为“通过行政法和行政诉讼缓解国家大型项目规划和地区利害关系人之间的紧张关系”。本次课程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教授主持,莫于川教授指出,近年来大型项目在我国同样引发了众多行政法问题,埃布森教授此次授课介绍德国通过行政法和行政诉讼缓解大型项目与地区利害关系人之间紧张关系的经验,对我们具有极为重要的借鉴价值。在授课中,埃布森教授首先介绍了核设施和大型交通项目等德国大型规划项目冲突的实例;其次,埃布森教授阐释了德国适用于大型项目和复杂规划决定的行政程序,主要内容包括:(一)行政行为作为决定大型规划项目的活动方式;(二)适用于大型项目之行政程序的特点;(三)公众参与和行政效率的紧张关系;最后,埃布森教授对大型规划项目引发冲突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针对现有制度提出了完善建议。

两次授课结束后,各位同学针对授课内容积极踊跃提问,埃布森教授对问题逐一进行了详细解答,并就其中的重点问题与老师、同学们进行了深入讨论。(龙倩、杨腾)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1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