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海峡两岸公法学论坛:科技发展对于公法学的挑战与回应”,于2024年11月16日至17日在线召开。本届论坛由台湾地区政治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与中国人民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由政治大学公法中心具体承办。30余位来自海峡两岸的公法学者和10余名公法学子畅谈科技发展带带来的挑战和公法学的回应。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学者,与来自台湾地区政治大学、高雄大学、东吴大学、成功大学、台北大学、铭传大学、中正大学等高校的学者进行了深入的学术交流。
开幕式
在开幕式环节,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东吴大学副校长、台湾行政法学会荣誉理事长、政治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公益信�法治斌教授学术基金执行长董保城教授分别致辞。
韩大元教授指出,科技发展已经渗透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越是在科学与技术出现冲突的时候,越需要认真思考数字信息技术的本质,从而在发展和运用数字信息技术的同时,认真对待科技带来的伦理问题。韩大元教授认为数字信息技术本质上仍然属于自然科学的范畴,将其机械地运用于人文社科科学领域,特别是公法领域值得警惕,他简要回顾了近代以来科技发展与社会生活的关系,指出对人文精神的重新重视,促成了战后以保障人格尊严为核心的宪法制度的构建。 韩大元教授强调如果没有人文精神作为价值基础,数字化只能导致人的物化,因此,面对科技发展,公法必须坚持人文的价值与立场,坚守人是技术的主人,而不是技术的奴隶的原则,始终以人的尊严保障为价值前提,把人当成发展的目的,而不是手段,只有这样,才能抵挡数字化时代带来的各种危机与挑战。
董保城教授回顾了与韩大元教授共同创办两岸公法论坛的初衷与历程。董保城教授指出,科技是人类运用科学,使用各种材料、工具、程序等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科技发展主要源于人性需求,亦即人类为满足对改善提升生活品质的欲望。但与此同时,科技发展也带来了以安全性和隐私保护为主要表现的负面影响,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是国际化的,因此,本届两岸公法学论坛的议题不仅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要面对的问题,更是一个全世界所要共同面对的挑战。董保城教授随后指出,科技发展使人民陷于不确定性的安全隐忧之中,因此将“安全”作为人权,亦即“(作为)基本权的安全权”要求国家对于人民各个领域具有宪法位阶的保护义务,是当今公法学讨论基本权时必须重视的课题。因此,公法学在今日的发展,要进一步探讨如何实现对“作为基本权的安全权”的有效保障。
论坛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科技发展对于公法学的挑战与回应”,共设四个单元,研讨分一天半展开。
第一单元的主题为“科技发展与公共利益”,由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和东吴大学法学院李念祖兼任教授主持。政治大学法律学系詹镇荣教授作题为“行政之数位转型与数位行政法之建构”的报告,山东大学法学院郑智航教授作题为“当代中国数字法学的基本范畴体系”的报告。高雄大学政治法律学系赖恒盈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王周户教授担任与谈人。
第二单元的主题为“科技发展与人权保障”,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和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廖元豪副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忠夏教授作了题为“科技的宪法规制”的报告,政治大学法律学系陈静慧副教授作了题为“数位科技对传统立宪主义的挑战”的报告,铭传大学公共事务与公共管理学系张志伟副教授作了题为“自动化行政决定之容许性――人工智慧、行政程序与个资保护”的报告,厦门大学法学院刘连泰教授作了题为“数据财产的公法保护”的报告、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刘定基教授作了题为“人工智慧时代的个人资料保护”的报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焦洪昌教授、成功大学法律学系江浣翠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台北大学法律学院黄铭辉副教授担任与谈人。
第三单元的主题为“科技发展与行政法制”,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和台北大学法律学院陈爱娥兼任副教授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宋华琳教授作为了题为“可接受⻛险理念下行政规制的法律改革”的报告、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傅玲静教授作了题为“环境风险行政与法制架构”的报告、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哈书菊教授作了题为“数字化行政执法的创新与守正”的报告。四川大学法学院徐继敏教授、东吴大学法学院宫文祥副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李蕊佚副教授担任与谈人。
第四单元的主题为“科技的不确定与法治国家的未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和高雄大学财经法律学系张永明教授主持。四川大学法学院徐继敏教授作了题为“数字时代的行政体制”的报告、中正大学法律学系刘建宏教授作了题为“以演算法为基础之行政自动化对于法治国原则之冲击与影响”的报告、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教授作了题为“无人驾驶的道交法规范建构”的报告。山东大学法学院郑智航教授、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廖元豪副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刘连泰教授、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刘定基教授担任与谈人。
与此同时,学生论坛于16日下午和17日上午举行。
本届论坛按照往届的一贯做法,分设学者场次议程与学生场次议程。设立学生论坛专场为青年学子之间的学术交流互动提供平台,有助于学术传承与发展,来自两岸的公法学研究生彼此增进了解互识,也积累了深厚友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政治大学法律学系詹镇荣教授致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政治大学的十余名青年学子分别围绕论坛主题进行了切磋研讨。
本次学生论坛共设五个单位,有11位报告人做主题发言。
第一单元主题为“因应科技发展的个人资料保护法制研析”,由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博士生林冠廷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生董佳乐作题为“论场景一致性理论在自动驾驶汽车个人数据保护中的应用”的报告、政治大学法律学系硕士生简光梅作题为“健保资料库的二次使用与个资保护──兼评卫生福利资料管理条例草案”的报告、政治大学法律学系硕士生林巧妍作题为“探求网际网路儿童个人资料之保护路径――以比较法为中心”的报告。政治大学法律学系硕士生吴明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肖峻峰、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杨思怡担任与谈人。
第二单元主题为“科技进程中的隐私权保护”,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肖峻峰主持,政治大学法律学系硕士生林昱吟作题为“从美国实务上之‘隐私权’审视人工生殖技”的报告、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鑫冉作题为“新技术时代搜查与隐私权保护――以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为中心”的报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苏锴、政治大学法律学系硕士生林巧妍担任与谈人。
第三单元主题为“数位监管与治理”, 由政治大学法律学系硕士生陈冠仁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陈芳瑾作题为“地方信用立法的探索模式研究”的报告、政治大学法律学系硕士生余佳颖作题为“网路世界中的学生言论――美国法制对于校外学生言论管制的启示与借镜”的报告。政治大学法律学系硕士生汤家晋、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鑫冉担任与谈人。
第四单元主题为“法治政府的数位转型议题”,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郑琛主持,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杨思怡作题为“数字政府与法治政府互动机制研究”的报告、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于江磊作题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数治’‘法治’张力及其调适”的报告。政治大学法律学系硕士生简光梅、林昱吟、余佳颖担任与谈人。
第五单元主题为“数位科技与正当法律程序”,由由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博士生林冠廷主持,政治大学法律学系硕士生吴明瑞作题为“论交通科技执法之合法性――以自动化行政处分之讨论为中心”的报告、政治大学法律学系硕士生汤家晋作题为“医学发展于性别变更登记制度之角色定位”的报告。南开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郑琛、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于江磊担任与谈人。
闭幕式
会议闭幕式由政治大学法律学系詹镇荣教授主持。高雄大学财经法律学系张永明教授、政治大学法律学系詹镇荣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政治大学苏永钦兼任讲座教授分别致辞。
高雄大学财经法律学系张永明教授对本次会议未能在高雄大学举办表示了惋惜,并对明年会议的举办做了初步规划,邀请大陆学者前往高雄进行交流与研讨。
政治大学法律学系詹镇荣教授表示第十二届两岸公法学论坛虽然未能在线下举办,但是线上会议建构起了连接第十一届两岸公法学论坛和第十三届两岸公法学论坛的桥梁,保证了这一学术平台的连续性。詹镇荣教授对为会议筹办做出了诸多工作的老师同学表示了感谢,并对参与此次论坛的两岸学者表达了感谢。此外,詹镇荣教授对第十三届两岸公法学论坛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预告:在会议主题上,因应老龄化社会的现实,第十三届两岸公法学论坛的主题暂定为“老龄化社会的挑战及公法回应”。在会议地点上,第十三届两岸公法学论坛首选在台湾高雄举办,备选在广州或者成都举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对第十二届两岸公法学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并感谢了参与本次论坛的两岸学者以及为论坛筹备做了诸多幕后工作的老师同学。莫于川教授指出这次论坛体现了传统公法要素与科技这一新要素的结合,体现了科技要素所潜在的风险对传统公法学的挑战,公法学以及公法学者必须直面科技这一巨大的“利维坦”,在深入剖析的基础上对其做出必要的回应进行必要的调控。莫于川教授认为这次论坛体现了“新公法、新课题”的特征,公法学界要“守正创新”,在坚持以人为本的法律原则的同时以发散思维进行“创新”,从而规制科技进步所带来的不利因素,在平衡当中求得发展。
政治大学苏永钦兼任讲座教授对参与本次论坛的两岸学者表示了欢迎和感谢。随后,苏永钦教授以破坏式创新(裂解式创新)为切入点,回顾了与清华大学冯象教授有关自动化发展对知识产权冲击的讨论,他指出,破坏性创新是理解法律制度与科技关联的一个重要角度,以民法为例,债物二分的传统民法学模式,在新科技的冲击下其不合理性越发明显。苏永钦教授认为,评注类的书籍作为法教义学的重要工具,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是对评注类书籍进行持续更新最为适当的“接班人”,这一观点虽然在不同的部门法学者之间可能尚有抵牾,但这是必须要直面的科技现实。苏永钦教授进一步谈到,如果将法学分为理论和实用两个部分,理论部分暂时看不到被人工智能取代得可能,但实用部分,尤其是目录学式的评注类著作则存在被科技取代得可能性。因此,在这一背景下,公法学要更多地关注科技发展所带来的挑战,在西方民主、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新加坡贤能政治等诸多公法模式并行的时代,公法及公法学有必要保持开发性,思考新的科技发展对民主模式的影响和挑战。最后,苏永钦教授表示了对两岸学者未来开展进一步交流的期待。
(供稿:中国人民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博士生马扶摇)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2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