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管理体制创新的大背景下,如何构建以人为本、民主高效、法治科学的城市管理体制日益受到人们关注。为了破解城市管理的体制难题,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承担了国务院法制办2011年重点研究项目“南京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研究”,日前我院课题组成员在第一阶段调研报告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与修改,已初步完成《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代拟稿)》起草工作。
2012年5月6日,《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代拟稿)》专家审查会在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两所高校多名不同专业领域、拥有丰富立法经验的专家学者受邀出席了审查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副院长胡锦光教授作为课题组顾问一同出席给予指导。课题组全体成员到会聆听审查意见,并同与会专家进行了热烈认真的讨论。
审查会由我院莫于川教授主持,莫教授首先感谢与会专家学者的热情参与及对课题研究的鼎力支持,随后作为课题组执行组长他就《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代拟稿)》的起草过程、立法理念、体系构建、创新亮点等内容做了简要介绍,希望专家们能提出宝贵的建设性意见,以期进一步完善体系架构、丰富立法内容、查补错误疏漏。
在随后的讨论中,韩大元教授、胡锦光教授、朱力宇教授、湛中乐教授、冯玉军教授,围绕如何在立法理念、基本原则中更好地体现上位法及中央政策精神;如何完善代拟稿中章节体系的设计;如何做好城市治理中基本领域与重点事项的区分;如何定位、处理该条例与其他法规范间的关系;条例所涉及的“市民”、“行政助手”、“多元方式”等概念应如何科学表述;如何在条例中引入标准化管理理念,丰富经济、社会、道德等多种管理方式等六个方面展开讨论并提出了积极意见。课题组成员也一一汇报了起草过程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同专家们进行了认真深入的探讨与交流。
审查会上专家们畅所欲言,针对代拟稿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大量宝贵的意见建议,为课题组完善和调整立法起草提供了重要参考,达到了会议预期的目标。
最后,莫于川教授作总结发言。作为课题组的组长,他代表课题组向与会专家表示诚挚感谢,表示将带领课题组系统分析和深入研究专家们提出的建议,把握立法规律、提高立法技术、完善立法内容,努力为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立法提供兼具科学性、示范性和可行性的代拟立法稿。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中心 胡大路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