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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机关推行行政指导实证研究”课题组第二次研究工作会召开

“工商行政机关推行行政指导实证研究”课题组

第二次研究工作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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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行政机关推行行政指导实证研究” 课题组第二次研究工作会于 2009621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举行。该项目由国家工商总局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承担,项目负责人是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莫于川教授。出席工作会的有中国政法大学王成栋教授、王万华教授、王敬波教授,国家行政学院杨伟东教授,河南行政学院杨宝成副教授,哈尔滨理工大学王晨副教授,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王铁军处长,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黄全,中国政法大学霍登科、韩斌硕士生以及本校的康良辉、赵燕、于阳、赵鑫、刘威、孔凡松、黄辉、吕夏溪、贺丽等博士生和硕士生。会议由莫于川教授主持。

会议主要议程有二:首先,王铁军处长介绍了国务院办公厅2008年发布的《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所确定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15项具体职责以及根据具体职责所设立的13个内设机构及其具体职能,并且王处长就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中相关法治工作的细节问题同与会专家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使大家对工商系统内的工作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为下一步调研工作的顺利展开奠定了的基础。

其次:莫于川教授介绍了本课题的相关背景及设想,并落实了一些具体的工作安排,包括调研报告的具体要求、调研工作的分组工作、调研与写作的时间安排以及组织课题外专家进行专门的研讨会等工作。莫老师强调,本课题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人手不足,导致研究工作难度很大,但是这项工作具有重大的意义,工商行政机关作为既传统又新式的的行政机关,如果通过我们的论证在全系统内全面推进行政指导这种新型的管理方式,对其他系统会具有重大的参考示范作用。可以说,本课题以及国家工商总局随之而来的制度运行,既具有行业的意义,同时也具有全国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讲,对其他国家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所以,课题组的成员应该好好珍惜这次参与、学习及自我提升的机会,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宪政中心刘威供稿)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0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