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与社会法学的学术对话――宪法与社会建设”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
民生问题是改革事业正当性、合法性的首要来源。党的十七大报告特别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从而将原来三位一体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扩充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本次会议的目的就在于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从社会建设层面展开相关的法学研究,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宪法和社会法的理论支持。
此次研讨会的主题是“宪法与社会建设”,与会代表围绕社会建设、社会权、社会保障权、劳动权从社会法学和宪法学的角度加以解读。会议采取了圆桌会议的形式,包括主题发言、专家评议和自由讨论三部分。会议伊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韩大元教授、人民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林嘉教授、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胡锦光教授相继为会议致词。
会议第一单元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茂林、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建飞主持,各位专家、学者就社会权与社会建设问题交流思想,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首先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以“论对社会权的宪法保护”为题做了发言。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
经过短暂休息,会议进入第二单元。此单元的中心议题是“劳动权与社会保障权”。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孙虹、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吴新平的主持下,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郑尚元、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叶静漪、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教授马岭相继作了发言。评议人则由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彭光华、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冯军担任。发言结束后,与会的专家,学者就会议内容相继发言,讨论。
会议最后阶段,在黎建飞教授主持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谢增毅对会议成果进行了总结。中午12点30分,会议圆满闭幕。
(供稿:赵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