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越南立法制度比较”学术研讨会举行
首先韩大元院长致辞对越南代表团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随后越南立法研究院陈玉唐教授对受到的接待表示感谢,并说明了此次来访的目的和期待,陈教授指出,他们是越南国会下属的宪法研究会代表团,研究院已经成立2周年,为了进行宪法的理论和研究工作、在实践过程中为国会服务,到人民大学法学院来进行学术交流,希望教授们给出更多的立法经验。
研讨会以中越双方介绍各国的立法制度的形式进行,然后双方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了解和讨论。中方主要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力宇教授,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任进教授介绍中国的制度,随后由越南的教授介绍越南的法律制度。
首先,由朱力宇教授作了关于“中国的中央立法制度”的主题发言。他向越方解释了中国目前的法律体系,截止到2009年8月底,中央的立法文件229件;从去年8月底到现在,中国又新制定和修改12部法律,另外包括还没有实行的侵权责任法等,中国的法律共计236件。中国现行有效地行政法规是696件,国务院所属的部门等制定规章无法精确的计算。总体上说,中国从立法的时代走到了修法的时代。
另外朱教授阐述了中国在立法的观念和基本理论上面临着的三个转变: 1 、从注重立法的数量到注重质量 。 2、从经济立法到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 3 、从管制型的立法到服务型的立法。
其后,任进教授介绍了“中国的地方立法制度”,对中国地方立法制度的基本情况向越方做了详细介绍。同时,任教授也提出了地方立法制度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展望了地方立法制度的发展前景。
陈玉唐教授在中方代表的介绍后也对“越南的立法制度”向在座的老师和同学做了说明和解释。
随后,越方和中方就双方关注的话题进行了提问和作答,对两国的立法制度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和比较。这对双方来说是一个互通有无,很好的交流和学习机会。
最后大会由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法治中心高斌 李希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