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5日下午,在第六届博士生公法学论坛进行到第二单元之际,各位老师相聚明法725,召开了第一届博士生培养交流座谈会。参加此次会议的有中国政法大学焦洪昌教授、中央民族大学熊文钊教授、山东大学肖金明教授、南开大学赵正群教授、吉林大学于立深教授、厦门大学朱福惠教授、北京大学王磊教授、苏州大学上官丕亮副教授、山东大学牟宪魁副教授。会议由莫于川教授主持。
莫于川教授首先介绍了本次博士生培养交流座谈会的意义。他谈到,此次会议的举办作为本届博士生公法学论坛的创新,使得各位老师能够有机会相聚一起就博士生培养进行交流,不仅丰富了本次论坛的内容,而且各大高校能够互相借鉴彼此博士生培养的经验,促进我国博士生培养的整体想法。并希望之后各届公法学博士生论坛能够在论坛召开之际继续举办博士生培养交流座谈会。
之后各位老师首先介绍了各自高校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方面的情况,并对各种考试方式进行了利弊两方面的讨论和比较,老师们表示要互相借鉴,并在招生博士生时除采取考试形式之外,还可以采取教授推荐等制度。
其次,各位老师就研究生的培养年限进行了介绍和讨论。老师们谈到,2年的硕士研究生和3年的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年限较短,影响到毕业论文的写作。
再次,各位老师就博士生毕业论文指导方面畅所欲言。老师们纷纷表示目前博士生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仍然较差,需要从多个方面予以改进。包括在入学考试时询问学生的选题和研究计划;举办优秀公法学博士毕业论文研讨会,探讨和研究优秀样品;采取方法让学生主动阅读和撰写读书报告等。
最后,由于时间关系,就博士生培养的中间环节所采取的模式各位老师只进行了初步的讨论,并希望能够在下次座谈会继续就该话题进行交流探讨。之后本次座谈会在一片掌声中圆满结束。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 吕文文 王安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