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届海峡两岸公法学论坛在台湾政治大学召开之际,第一届海峡两岸公法学研究生论坛于
论坛共分为两场,第一场先后由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董妍、政治大学硕士研究生林莅熏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郑磊3位同学进行报告。董妍就中国大陆地区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产生过程进行了分析和梳理,指出了目前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特点及存在问题,并提出以案例指导制度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台湾政治大学硕士研究生林莅熏发表了题为《对弱势者保护之宪法上基石》的报告,报告首先梳理了社会国原则和国家保护义务的理论学说,进而将二者以弱势者保护为出发点进行整合。北京大学法学院郑磊从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出发点,就城市规划中的程序失范与重构问题作了报告,报告从问题出发,对于规划程序中的公众参与问题进行了探讨,并从正当程序视角对城市规划程序提出完善建议,进而分析了司法作为保障途径的不可或缺性。在与谈阶段,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田伟和政治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杨坤樵对于上述文章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并由报告人分别予以回应。
论坛第二场的4位报告人顺序是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康枫翔、政治大学硕士研究生吴文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明超、政治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陈佳鸿。康枫翔和李明超两位同学分别就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市场准入和临时接管程序作了报告。康枫翔在报告中认为,公用事业规模经济效应和自然垄断的特征决定了这一领域市场准入的必要性。在众多的准入方式中,因公开招标具有诸多优势而应当成为首选。在实践中,公开招标存在着信息不公开等诸多问题,应当借鉴台湾法律制度中聘请专业机构、注重可行性研究等途径予以解决。李明超同学从内蒙古西乌旗政府临时接管民营热电企业的案例作为切入点,论述了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中的临时接管程序,认为在实践中临时接管操作存在程序倒置、程序缺失、程序失调等瑕疵,应当通过法律规定对于临时接管程序的主要环节进行重构来解决。政治大学吴文华就台湾当下的热点问题――人民参与司法审判――进行了宪法上可能性与界限的论证,并认为台湾当下采取的人民观审制度是在人民与法官之间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媒介,并且使危险风险降至最低。政治大学陈佳鸿同学就税法上协力义务的类型与违反效果作了分析,认为目前学界对于协力义务的概念和效果尚无定论,参考国外的立法,特别是其中关于协力类型、违反效果的规定,有助于对于台湾地区协力义务问题的厘清。与谈阶段,政治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徐昆明、厦门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郑涛对于4位报告人的报告发表了意见,由各位报告人分别予以回应。
此次论坛是海峡两岸公法学论坛第一次单独举行研究生论坛,通过此次论坛,海峡两岸公法学研究生就彼此的研究内容、方式、特点以及培养教育方式、学术交流方式有了更为具体深入的交流,增进了彼此间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