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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报道

“行政民主进程中的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与制度创新”研讨会顺利举办

12月20日,“行政民主进程中的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与制度创新”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顺利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行政法研究所主办,来自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研讨会于上午9时准时开始。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教授首先就选题背景、研究现状和目标意义等问题作简要介绍。由于我国行政法学界曾就行政法理论基础提出平衡论、控权论、服务论、公共利益本位论、公共权力论、职责本位论等学说,形成了许多共识,还需进一步发展。从我国行政法制的现实情况看,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逐渐暴露出观念滞后、制度异化、行为变形等弊端,特别是一些背离行政民主原则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和方法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制约了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因此,需要在行政法制实践中增强民主性、走向民主化、建设民主型法治政府,这也成为行政法学研究的重点课题。

                        

随后会议分成四个单元依次进行。在第一单元,与会专家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行政民主认识”展开讨论。各位专家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对于行政民主进程中的法治政府建设的行政民主与民主行政的界定上,对行政民主的研究首先要强调的是行政民主和民主行政是两个紧密相连的概念,行政民主侧重从静态上开展行政领域的民主研究;民主行政则是侧重从动态上研究行政领域的民主,旨在通过在公共行政领域推进民主化来促进政府和政治改革目标的实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认为,应当从市场经济、公民社会、公民权利意识、反腐败与内部民主、互联网技术与政务公开等方面认识行政民主。第二单元的主题是“履行政府职能与健全决策机制的行政民主化”。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常务副会长高小平教授建议,要从效率和公平两个角度推进行政民主化。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太刚教授认为,要实现行政民主化,必须将其放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语境下,去解决行政民主的正当性问题,要厘清行政民主化与行政民主过程的关系。他在会上首次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双核机构,一是治理的文明化,二是治理的有效性。在会议第三单元,与会人员就“完善执法机制与推进政务公开的行政民主化”问题发表看法。中央民族大学法治政府与地方制度研究中心主任熊文钊认为,从政府信息公开到政务公开,是行政民主化向纵深推进的重要信号。他还指出,走向民主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人民当家作主,可以成为真正治理国家的参与者与决策人。第四单元的主题是“完善监督机制与权利救济制度的行政民主化”。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刘莘教授呼吁专家学者应在行政民主中扮演重要角色。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湛中乐教授则建议,要在监督和救济中保持激励机制和惩罚措施的平衡,通过提高公民的参与度和积极性,从动态的考察中和执行的过程中实现行政民主。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伟东教授对与会专家学者的发言和建议进行总结。

                           

此次小型研讨会,与会专家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就疑难热点问题提出独到见解,对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新的方式与方法。为行政法在实践中增强民主性、走向民主化、建设民主型法治政府谱写了弥足珍贵的篇章。

(供稿:王茜)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1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