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来自英国牛津大学的尼古拉斯·巴伯教授在明德法学楼601国际报告厅发表题为“英国近期宪政改革”的主题演讲。比较法教研室主任丁相顺副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法学院韩大元院长、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教授、张翔副教授列席该讲座并对Barber教授的到访表示热烈的欢迎。主持人丁相顺副教授也借此次机会,向参加讲座的同学们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牛津大学法学院的暑期交流项目,并对法学院在未来培养涉外型人才、加强两院的国际交流表达了殷切的希望和美好的愿景。
尼古拉斯·巴伯教授1998年即进入牛津大学法学院任教,主要教授宪法和行政法等课程,主要研究领域亦即公共法、宪法和行政法,因此在宪政领域有着相当的发言权。演讲之初,巴伯教授讲道他十分珍视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不解之缘,因此将会在今后创造更多机会让人大学子与牛津学子直接地进行交流。演讲进入正题,巴伯教授首先向同学们介绍英国宪政的悠久历史,可追溯至1066年甚至更早。甚至在1640至1650年的内战时期,英国的宪政仍旧未失去它应有的光彩。
巴伯教授向同学们介绍了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一位著名的宪法律师Albert V. Dicey,该律师总结出英国宪法最为重要的两个原则,即议会主权和法治原则,后者更被认为是Dicey律师在宪法研究领域最为重要的贡献。随着时代的发展,议会主权这一原则渐渐失去其重要地位,经过宪政制度的演进和改革,取而代之的是新的宪法四原则:法治原则,人权至上原则,三权分立原则以及辅助性原则。对于人权至上原则,巴伯教授详细解读了《人权法案1998》的核心条款,这些条款的内容都从根本上保证了英国宪政的运行和实施。而对于辅助性原则,在场的同学则较为陌生,因此巴伯教授详细地进行了解释。辅助性原则,与权力分散同出一撤,即允许成员自己而不是整个组织体对那些与成员休戚相关的问题作出决定。
英国目前采用多数民主的模式管理社会,而有学者提出另外一种可能的民主模式――协合民主。该模式最先由荷兰政治学家利普哈特提出,它是通过若干政党及其他政治组织之间的权利分享和紧密结合而运行的民主模式,确保民主、避免冲突以维护统治上的稳定。但也有不少学者批评此种民主模式过于复杂,甚至还会加深民族之间的隔阂,阻碍市民权利的行使。同时协合民主还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例如如何保证英格兰人的权利以及国王地位的界定等等。
经过一席详细而精彩演讲之后,同学们踊跃地向巴伯教授提问。同学们对于知识的严谨、思维的活跃以及视野的开阔博得了巴伯教授的由衷称赞。讲座后,在场的教授、同学进行了亲切的合影,将时间定格在法学院60周年院庆前夕这一富有意义的瞬间。(文/张莹)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1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