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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规范研究》课题研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

11月25日下午,杨建顺教授主持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规范研究》课题成果评审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举行。委托方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郭文姝副处长和王莹女士出席评审会,湛中乐教授、金国坤教授、翟金鹏教授、田思源副教授和张晓宾律师5位评审专家,课题组和会务人员5人,共13人出席会议。


郭副处长主持会议,并介绍了本课题委托的初衷和设想。她指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前比较热,同时行政部门运用也比较多,法制办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一些部门常采用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来实现公共职能的运行,但存在着范围边界、程序设置、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在依据上各个概念之间也不太清楚,文件效力层级比较低且较宏观。希望通过课题的形式进行系统性的理论研究,同时助推我们的实践工作。

课题主持人杨教授介绍了该课题研究的背景、意义、内容架构和主要经过。他指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而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要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扰民,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仅靠政府自己来做这些工作是很难的,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就成了一种重要方式。课题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理论、范围边界、主体制度、程序规制、监管责任和救济制度等。另外在附录中有美、英、德、日4个国家的经验借鉴,作为对前面研究的支撑。最后一部分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条例(草案建议稿)》。

杨教授介绍说,课题组由来自政府法制机构、高校青年教师、博士(生)及硕士(生)等15位成员组成。经过近仅1年半的时间,进行了大量文献查阅、政策解析、调研分析、比较研究和概念辨析,形成了今天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规范研究”结题报告》。

在专家评议阶段,各位评审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均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时也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意见。评审专家一致认为,课题组工作态度科学、认真、严谨,课题研究报告体系完整,提供资料内容体现了课题研究领域的最新成果,为今后的法规范制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意结题。


   最后,郭副处长讲话。她对杨教授和课题组圆满完成了课题研究报告表示感谢,也感谢各位专家围绕课题结项成果进行了认真评审并提出宝贵意见。她表示,希望课题研究成果有助于解决目前各个政府部门在政府购买服务中的困惑,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范带来非常好的理论支撑。

(文/封蔚然 照片/左泳波)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1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