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8日至10日,德国和法国宪法课程班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本次课程班由德国著名宪法学家、前联邦宪法法院法官迪特・格林教授(Dieter Grimm)和法国著名宪法学者、图卢兹一大婉达・马斯托(Wanda Mastor)教授主讲。
迪特・格林教授是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教授,研究领域包括宪法学、比较宪法学、宪法史和民族国家立宪主义等;于1987-1999年担任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法官,曾参与“森里骑马案”、“十字架案”等重要案件的判决;并先后受聘于柏林高等研究院、意大利罗马一大、美国耶鲁大学、哈佛大学和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研担任客座教授。婉达・马斯托教授是法国著名宪法学者,图卢兹一大宪法学教授,同时担任图卢兹一大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巴黎二大比较公法中心成员;2012年起担任由奥朗德总统任命的“若斯潘委员会(commission Jospin,政治生活改革与伦理委员会)”委员。研究领域包括宪法学,比较宪法学等。
此次两位教授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邀请,在人大法学院开设德国和法国宪法课程,重点讲授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宪法解释以及法国宪法委员会。本次课程采用英语授课,我院以及京内外其他高校30余名青年教师、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参加了课程学习。
迪特・格林教授的授课主题分别为:“德国政治制度中的联邦宪法法院”、“联邦宪法法院的判决和理论”和“宪法解释、目的和方法”。格林教授从机构设置、运作机制、宪法裁决与民主等方面介绍了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引导学员分析探讨了宪法法院历史上的重要判决,比如吕特案、人口普查案、明镜周刊案等;并结合判决,介绍了宪法解释的方法和目的,以及相关案件的思考框架和审查标准。他指出,宪法法院作为最重要的国家机关之一,通过其地位不断强化宪法,赋予宪法在政治过程中应有的分量,并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其存在和运作,对解释、细化宪法规定,从而使其与时俱进,并在具体案件中发挥效力具有重要意义。
婉达・马斯托教授的授课主题是“合宪性优先审查程序启动后法国的新司法审查模式:进步与不足”。马斯托教授回顾了合宪性优先审查程序的改革背景与过程,以及2008年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各界的争论点。她指出,合宪性优先审查程序的核心是基本权利保障,该程序连接了普通诉讼程序和违宪审查程序,对法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基本权利保障和普通司法体制产生了重大影响。
4月9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举办了主题为“比较法视野下的宪法监督制度”的圆桌会议。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主持,迪特・格林教授和婉达・马斯托教授做了精彩主题演讲,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莅临致辞并参与讨论。来自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南开大学以及我院的40余位公法学者和学生参加了本次圆桌会议。
迪特・格林教授的演讲主题是“二十世纪下半叶宪法监督制度的兴起”。他回顾了二十世纪下半叶,世界上各主要国家改变原有保留态度,相继建立并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的历程,分析了不同制度和模式的特点以及缘由,并结合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设立、权限和实际运作,强调了宪法裁决在促使宪法发挥实效方面的重要意义。他认为,不同国家宪法监督制度的建立,需要综合考虑自己的国情、权衡收益与成本,并因时间和情势不同而各异,每个国家必须找寻适合自己的方案。婉达・马斯托教授的演讲主题是“两种立宪主义之滥觞:欧洲与美国的司法审查模式”。她回顾了法国宪法委员会在过去近五十年中的实践,展现了宪法委员会对社会要求及时的回应,在文本与现实中寻找平衡并实现超越。宪法秩序的实现需要通过有权威的合宪性审查机构有效实践来实现,使宪法真正成为凝聚价值共识的规范和原则体系。
演讲结束后,各位参会老师和同学踊跃提问,两位教授对问题逐一进行了详细解答,并就其中的重点问题与老师、同学们进行了深入讨论。
本次课程班暨“比较法视野下的宪法监督制度”圆桌会议,为参与的老师和同学提供了一个了解和学习德国和法国宪法学理论和实践的良好平台,对于进一步推动中德、中法公法学界的经验交流和智识共享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1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