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中心动态 活动报道

活动报道

我院专家受托起草的《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草案日前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二审通过

20121030日,我院专家受托起草的《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草案在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二审通过。该条例是我院与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承担的国务院法制办2011年重点研究项目“南京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研究”课题的部分成果。在理论研究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经过课题组成员的反复讨论与修改,并召开专家审查会听取意见,最终形成了《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代拟稿)》,为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立法提供了兼具科学性、示范性和可行性的代拟立法稿。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3次会议

    为期一天半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今天( 2012 10 30 )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宝主持今天的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植、李福全、许慧玲、黄煌、王德君、张宁生、金实、单景南,秘书长刘爱平和33位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徐锦辉,市政协副主席陈礼勤,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审计部门关于南京市城乡养老保险基金审计调查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及督办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南京市汤山旅游资源保护区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提请报告。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我市城乡养老保险基金审计调查情况的报告;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南京市汤山旅游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等进行了分组审议。

在分组审议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各承办单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以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机制为保障,全面提升办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希望各承办单位不断提高对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办理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在审议《南京市汤山旅游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严格规范和限制温泉开采,强化温泉保护的规范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汤山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在审议《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随着我市“大城管”体制改革和简政放权工作的推进,制定我市新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规很有必要。法规应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探索创新,力求有所突破,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

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闭幕

陈家宝出席并讲话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召开

    今天( 2012 10 31 ),为期一天半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宝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杨植、李福全、许慧玲、黄煌、王德君、张宁生、金实、单景南,秘书长刘爱平和33位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罗群,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晓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组审议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关于召开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20131月上旬召开。会议二审通过了《南京市汤山旅游资源保护条例》和《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施行。会议还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陈家宝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陈家宝在会议结束前讲话。他指出,围绕特定主题,构建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的法规体系,把立法长效性、规范性、权威性等特点更为充分地展现出来,是本届以来我市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成功探索。《南京市汤山旅游资源保护条例》的制定,不仅为全面保护汤山自然和人文资源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使得人大地方性法规的“山水篇”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体系。作为本届人大常委会的“收官之作”,《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的审议制定,集中展现了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立法智慧和水平。希望有关工作机构认真总结审议制定条例过程中的好做法,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地方人大立法工作、提升地方立法质量提供有益借鉴。

    陈家宝要求,认真组织好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他说,筹备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对本届以来常委会各项工作进行回顾总结。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南京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希望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人员,以学习贯彻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认真总结本届以来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经验、存在的不足,并结合实际提出对下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建议,圆满完成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历史使命,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人大事业不断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文章来源:《南京日报》2012年10月31日A1版 http://njrb.njdaily.cn/njrb/html/2012-10/31/node_3.htm 发布时间:201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