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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报道

张翔副教授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基础性研究课题资助奖励

     近日,我院宪法与行政法学教研室张翔副教授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三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基础性研究课题资助,项目名称《基本权利总论》,项目编号131087。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是由原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著名实业家霍英东先生(1923 - 2006)出资一亿港元,与原国家教委(现教育部)合作,于1986年成立。基金会旨在鼓励中国高等院校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和出国留学青年回国内高校任教,对从事科学研究和在教学与科研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青年教师,进行资助和奖励。基金会设立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基础研究课题和应用研究课题,为优秀青年教师从事研究工作,每项提供5,000-20,000美元的资助;设立青年教师奖,为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教师个人进行奖励,每项奖金1,000-5,000美元。

    基金会成立以来,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发展教育、培育人才为宗旨,扶植新秀,奖掖群贤。截止到二00九年底,基金会共襄助2944名青年教师,资助金额约2158.9万美元。基金会二十三年来所进行的资助和奖励,已成为最受我国高等教育界瞩目和赞誉的奖项之一,一批有作为、有成就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成为各学科的带头人。不少获得资助的科研项目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我国高等学校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宝贵的贡献。

    我校从1987年第一届霍英东教育基金资助起,在每两年一次的评选中均获得奖励或者资助。截止到2009年第十二届,我校获得青年教师基金教师32人,青年教师奖教师19人,优选资助课题教师1人。张翔副教授是我校唯一获得第十三届资助者。

    我院有多名教师曾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的资助或者奖励。分别是:

    1991年第三届青年教师基金获得者王利明

    1995年第五届青年教师基金获得者胡锦光

    1999年第七届青年教师基金获得者李艳芳

    2007年第十一届青年教师基金获得者王轶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1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