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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报道

〔名家法学讲坛〕:迪特•格林教授主讲“主权:一个政治和法律概念的起源和未来”

2016年4月8日上午,德国著名宪法学家,柏林洪堡大学教授,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前法官迪特・格林(Dieter Grimm)教授做客我院“名家法学讲坛”,为与会师生带来主题为“主权:一个政治和法律概念的起源和未来”的精彩讲座。

此次讲座由我院喻文光副教授主持,我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张翔教授、王旭副教授、丁晓东助理教授出席。此外,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及我院多名师生参与讲座。

在讲座开始前,韩院长向格林教授赠送了名家法学讲坛纪念牌及演讲海报,并对格林教授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韩院长在致辞中表示,主权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在当下我们面临诸多相关问题和挑战,而此次格林教授的来访为我们提供了难得的学习和交流机会。

在正式讲座部分,格林教授首先介绍了他对主权这一问题进行研究的背景,回顾"主权"概念的起源,清晰描述了主权概念内涵外延的发展变迁。

我们今日所谓"主权"的概念可追溯至十六世纪,其诞生于欧洲宗教战争时期,适应特定的结束战争、获得的和平、君权摆脱宗教束缚的需求。博丹对于主权概念的创设恰逢其时。然而,博丹的主权学说主要为对内主权,并无对外含义。在主权概念的起始阶段,其基于极强的地域性,一个国家只有一个主权,其不可分割、不可让与,受领土限制。而国家领土之外,存在其他的主权。主权在其起源上即是对内的。我们今天讨论的主权还涉及对外主权。对内主权与对外主权存在联系。

在讲座内容的主体部分,格林教授相继介绍分析了对内主权与对外主权两大部分。

在对内主权部分,格林教授首先分析了立宪国家的主权概念及其由来与演变,进而,格林教授依次分析了“宪政国家中主权是否存在”、“立宪国家主权的特点”、“对内主权如何行使”、“人民何时及如何行使主权”、“如何理解人民是宪法的制定者”以及当下对主权这一概念的现实性的理解等相关问题。格林教授认为,主权归于人民,而人民行使主权唯一的方式为制定宪法,当宪法既定、宪政国家成立之后,主权处于不可现的状态,除非人民推翻旧有宪法而制定新的宪法。在立宪国家或者有宪法法院的国家内部,其实主权并不是一个经常会被讨论的主题。像是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涉及到与欧盟的相关问题时才论证主权这一概念。因为涉及到欧盟的时候,谁是主权者成为一个新的问题,进而,这涉及到对外主权的问题。

在对外主权部分,格林教授分析了对外主权与对内主权之间的关系。国际形势的剧烈变化使得对外主权概念及理论也面临挑战与变革,相关问题在联合国的成立及其与各成员国之间的关系以及各国彼此之间的关系上都有新的发展。此外,对人权的重视及其对主权问题的影响需要被重新审视。格林教授认为在当下,如果认为主权概念仍旧存在,则其必定是非绝对的。

之后,格林教授特别分析了欧盟的主权概念及归属、欧盟发展对于其内部国家主权的影响、欧盟与联合国在涉及主权问题上的不同,自决权的归属以及欧盟内部相应的理论应对。格林教授强调了公权力与主权之间的区别,认为公权力可以转让而主权不行。针对欧盟情况,格林教授认为,如果我们不认为主权是绝对的话,欧盟的各成员国依旧保有自己的主权。

在总结部分,格林教授认为主权这一概念依旧在当下有现实意义,自决权是主权的核心要素,尽管其受法律限制。而主权是民主的前提,且具有保护民主的功能。

在交流环节,多位与会学者及同学围绕讲座题目与格林教授展开了热烈的问答与讨论,格林教授一一进行了细致地回答讲解。

最后,与会嘉宾合影留念,讲座圆满落幕。

(撰稿人:蒋礼)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1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