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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报道

莫于川教授为北京市质监局行政指导试点工作助力

2015年8月26日上午,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邀请下,莫于川教授率王茜、李凯栋、邓伊等研究生前往该局进行专题座谈。该局陈言楷副局长、法规处朱玉兵处长、产品质量监督处吴宪副处长以及该局的若干工作人员,与莫教授带领的学术团队以座谈会形式进行交流,专门就该局拟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尝试推行行政指导这一重要柔性管理方式进行座谈,具体商讨合作方式。

首先,产品质量监督处的吴处长对他负责的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管所遇到的问题向莫老师请教。突出问题就是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为代表的刚性执法手段在现实中存在诸多缺陷,迫切需要引入以行政指导为典型的柔性管理方式;但在产品监管领域的一般执法人员,甚至包括不少领导同志,对于何谓行政指导以及如何运用好行政指导,还存在很多模糊认识和疑虑。

之后,陈局长就本局的基本职能向人大法学院团队进行介绍。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主要包括本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本市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本市计量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以及本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的资格管理等,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同时该局作为行政机关,还兼具技术性与法律性的双重特征,即主要依照科学标准这一技术规范体系进行执法,对于技术专业性的高追求,势必要求对相对人采取刚柔并济的监管方式。陈局长表示希望通过委托研究的方式,请莫老师帮助提供此项试点工作的方案。

最后,莫老师对陈局长以及吴处长的困惑作出了回应,并就自己二十多年来对行政指导的研究成果、心得进行简略介绍,与参会的该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分享。具体来说,莫老师对于北京市质监局认真考虑推行行政指导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这是因为执法如山,亦可如水,行政指导能够成为质监局执法工作的有力抓手。在当今行政民主化不断推进的背景下,以行政指导为代表的柔性管理方式是调整政企关系和政民关系、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因素之一。对于在实践工作中如何具体运用行政指导以及还应当注意哪些问题,莫老师表示可在课题研究的同时组织一次行政指导理论与实务培训会,请市局和各区县局有关同志参加,他来做辅导报告,以便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行政指导这一柔性行政方式。

北京市质监局的同志们热烈期待莫老师的培训辅导报告,希望今后双方进行深入和顺利的合作。

(供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邓伊)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1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