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于川
教授在香港城市大学发表学术演讲
介绍内地的民主行政法与信息公开法
2009
年10月8日
下午,受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之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为该院师生作了一场精彩的学术演讲,主题为“行政民主潮流与行政法制改革――以行政指导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发展作为研究样本”。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顾敏康副教授,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林峰副教授等多位教师,以及在读博士生、硕士生出席。讲座由朱国斌副教授主持。莫教授的演讲由“引言:转型发展中的中国行政法制和行政法学”切入,重点介绍了中国大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在探索行政民主发展道路和行政法制创新方面的进程与亮点。演讲内容分为五个部分:一、行政民主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二、行政法民主化的制度创新和条件分析;三、行政法制革新引发的争议和理性态度;四、未来中国行政法民主化发展趋势分析;五、一个样本:行政指导的探索创新经验。莫教授对中国大陆行政民主化和行政法制改革有着长久的关注和深切的体认,在演讲中把理论与案例结合起来,辅之以幽默诙谐的叙事方法,提纲挈领、深入浅出地介绍了中国大陆行政民主化和行政法制改革的基本脉络和创新亮点,为城大师生进一步了解大陆行政法治的发展背景和趋势提供了帮助。
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经过筹备,新近正式主办了"学术圆桌"系列活动。
2009年
10月
9日下午
,中心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莫于川
教授,与香港大律师公会宪法与人权特别委员会主席罗沛然律师(P.Y.LO LLB)联袂举行了该系列活动的首场学术演讲,主题为“从中国大陆和香港比较观察政府信息公开”。除主讲人外,出席首场学术演讲的有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院长
王贵国
教授,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
林峰副教授
,王书成博士,以及该院硕士生
和
博士生。论坛由林峰主任主持。
莫
教授开篇通过典型案例引入公开法制的严峻现实问题,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是一场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革命,加强公开法制、建设阳光政府是一个世界潮流;阐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和公开法制发展的意义,中国大陆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开法制实践探索脉络;就如何认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体系架构及其创新亮点,所确立的政府信息服务原则,以及施行第一年度的实际成效等问题作了系统深入的阐释;并就如何认知政府信息公开争议案件成因和解决渠道,深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发展的路向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莫
教授在结语时特别强调,“要以打持久战的精神稳健地推进公开法制建设”,相信行政民主法治建设绝非一日之功。这种谨慎而积极的基调既对其美好前景抱有乐观的期待,同时也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正视并着力应对其发展过程中的难题和缺陷;既为当前大陆形势之所趋,也是每一位真正关心行政民主法治进程的人需要认真考虑的。
罗大律师重点介绍了香港《公开资料守则》的内容,分为第1部、第2部。第1部界定了拟提供资料的范畴、列出按惯例或因应要求提供资料的方式,并订明尽快发放资料的程序以及收费、投诉的办法;第2部界定了可拒绝披露的资料范围。他还就市民在以申请公开资料不能获得时的救济手段,尤其是如何通过申诉专员制度获得救济作了介绍。此外他提到《公开资料守则》只是香港政府内部规范性文件,作为适用依据,它的位阶很低,但由于是普通法体制,法官在判定政府信息是否须要公开的问题上拥有很大的权力,为市民获取政府信息方面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
通过对比介绍,与会者对两地信息公开制度有了比较明晰的了解,分别向两位主讲人提出若干疑问,由主讲人逐一作出了精要的回答,现场气氛活跃。林峰主任在总结时谈到,关于法律制度研究,“比较法”是一种易于发现制度优缺点的方法,通过比较发现彼此之间可互相学习借鉴之处,在此基础上再根据某个国家或地区的特殊情势加以融合,这会有助于法律制度的不断发展进步。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博士生赵燕供稿)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0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