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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报道

第三届两岸关系法治论坛“中美战略博弈与两岸关系走向”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6年1月17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所、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联合主办的第三届两岸关系法治论坛“中美战略博弈与两岸关系走向”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会议室举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深圳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联合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福建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的三十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本次研讨会设置主旨演讲、专题研讨、会议总结等环节,同时设置博士生学术沙龙平行单元。主旨演讲环节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忠夏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作会议背景说明。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叶中,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振民,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李鹏,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作主旨演讲。



韩大元教授指出,在当前国际政治格局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如何基于“一国两制”的实践经验为研究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提供学理支撑是学术界亟待回应的重大课题。韩大元教授强调,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国家的核心利益,也是学术共同体的使命,希望本次研讨会为推进相关议题的研究凝聚更多学术智慧和学术共识。



周叶中教授发表题为“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何以丰富中国和平统一实践”的主旨演讲。周叶中教授指出,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从丰富“一个中国”原则内涵、发展“一国两制”理论、拓展对台方针三个方面深化了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理论体系。周叶中教授强调,要围绕理论体系、制度体系、机构体系和政策体系四个方面展开学理建构和探索。



王振民教授围绕“中美战略博弈下‘一国两制’的新实践”作主旨演讲。王振民教授指出,“一国两制” 方针的核心逻辑是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允许港澳在多方面保持高度自治。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筑牢国家安全屏障是“一国两制”方针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这一经验对探索 “一国两制”台湾方案具有重要启示。



李鹏教授以“中美在台湾问题上的认知落差及影响”为题作主旨演讲。李鹏教授指出,中美在台湾问题上的认知落差长期存在。美国相较我国在涉台战略认知上存在多重偏差。如美国对台湾问题在中美关系中的核心性和优先性存在认知偏差;美国在“一个中国”原则与台湾地位未定论的关系上存在认知偏差;美国在台海和平稳定的威胁来源方面存在认知偏差等。



饶戈平教授围绕“也谈‘一国两制’与台湾问题”作主旨演讲。饶戈平教授强调,“一国两制”与《反分裂国家法》均将和平统一方式作为首选,非和平方式系在特定情势下“不得已而为之”。饶戈平教授认为,“一国两制”总体框架适用于台湾,但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亟需在开放性思考与实事求是基础上推进制度设计。



第一单元的专题研讨聚焦“中美关系与台湾问题”,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所长毕雁英主持。中国社科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魏南枝,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彭莉,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王英津,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教授伍俐斌做学术报告。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港澳研究所研究员李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刘洋进行与谈。



魏南枝研究员围绕“特朗普2.0的结构性矛盾”作学术报告。魏南枝研究员指出,21世纪以来全球南方整体崛起、传统西方国家增长乏力是美国资本利益与国家利益长期分化、全球产能外移所导致的系统性结果。在此背景下,美国内部阶层矛盾加剧,却长期以身份政治掩盖阶级问题,这成为其政治极化的重要根源。特朗普2.0背后是技术资本、金融资本与传统政治建制之间的重组与博弈,此过程反映出美国通过实力制定规则,通过规则形塑秩序的能力在下滑。



彭莉教授重点考察了近年来美国涉台立法与司法实践。彭莉教授指出,特朗普2.0时期,美国国会通过涉台立法持续发挥重要影响。目前已生效的涉台法案整体仍未突破《与台湾关系法》确立的非官方关系框架,但在边缘领域不断试探。与此同时,涉台议案数量快速上升、内容趋于激进,具有显著政治与舆论外溢效应。彭莉教授强调,应持续跟踪涉台立法与议案走向,警惕其对两岸关系及岛内政治认知的潜在影响。



王英津教授分析了特朗普最新涉台表态的意涵和动机。王英津教授指出,对美国而言,台湾问题已被高度工具化。美国的现实选择是竭力阻挠中国完成统一,通过对大陆施压、对台军售与国际支持相结合,维持所谓“现状”。王英津教授强调,当前台湾问题已深度嵌入中美战略博弈、亚太秩序重塑之中,这既压缩了和平统一空间,也显著抬高了统一成本。



伍俐斌教授围绕“美国对台政策的法理逻辑”作学术报告。伍俐斌教授指出,美国并未将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视为其国内法意义上的“条约”,而是通过《与台湾关系法》确立对台政策的基本法律框架,并在后续立法中不断强化其上位法地位。《与台湾关系法》在美国法体系中的效力被置于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之上。特朗普时期多项涉台立法,实质上是以国内法形式巩固并制度化“台湾地位未定论”,成为美国持续对台军售和提升官方交往的核心法律依据。



李环研究员从三个方面展开与谈。一是特朗普上任后强化“美国优先”的本土利益导向,对国际格局和台海形势形成外溢影响;二是台湾岛内“倚美谋独”与“疑美弃台论”并行发酵,美对台态度功利性的上升削弱了民进党当局对美信心;三是我国应当通过综合实力与政策定力压缩“倚美谋独”空间,为统一创造条件。刘洋助理教授在与谈中指出,当前涉台法律议题涵盖中国法、国际法与美国法三个层面,亟需系统梳理与整合研究。在2027中美战略博弈关键时间窗口背景下,对武力与非武力手段的法律定位、台海冲突的性质、国际制裁应对等相关问题应加强前瞻性研究,为国家统一与风险管控提供更坚实的理论支撑。





第二单元的专题研讨围绕“‘一国两制’港澳实践与‘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展开,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锴主持。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邹平学,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祝捷,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季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姚国建做学术报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聂鑫,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海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研究员杨晶华进行与谈。



邹平学教授以“从2025年《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看特朗普2.0涉港政策动向”为题作学术报告。邹平学教授指出,特朗普第二任期发布的最新《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对华定位由“最主要地缘政治威胁”调整为“首要经济竞争对手”,体现出战略收缩与精准竞争并行的特点。



祝捷教授以“‘港独’和‘台独’的差异性研究”为题作学术报告。祝捷教授指出,港独、台独话语在理论生成上具有相似路径,但在法律现实上存在根本差异。限制和消灭法理谋独空间的核心在于中央对立法权与司法权的牢牢掌握。香港国安法通过明确根本性条款、强化中央权威,有效封堵了相关法理的制度空间,对涉台法治应对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季烨教授围绕“‘一国两制’港澳实践对推进国家完全统一的启示”作学术报告。季烨教授指出,台湾当局系列修法对《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中和平统一可能性的认定带来挑战,并提出了可能带来的新挑战及应对建议



姚国建教授以“成本—收益”视角分析“一国两制”的港澳经验对台湾的意义。姚国建教授指出,“一国两制”相较于制度统一的制度设计成本和制度治理成本均更高。港澳“一国两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国家改革开放与对外联通带来显著收益,但同时也存在治理复杂性与制度摩擦。随着国家综合实力提升,港澳在经济层面的边际收益下降,其制度成本问题日益凸显。



与谈环节,聂鑫教授指出,未来有必要在理论上进一步拓展和开放思路,探索更具台湾特色、可落地的制度方案,为和平统一保留现实可能性。叶海波教授在与谈中表示,应当区分“一国两制”作为统一方式与统一后治理模式。港澳经验既具重要借鉴意义,也可能形成路径依赖。杨晶华研究员在与谈中聚焦“两制”台湾方案下台湾国际参与制度的基本思路,认为可借鉴港澳经验,对台湾国际参与实行分类处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由中央授权其在非政治、非外交领域开展有限国际交往。







第三单元的专题研讨主题为“探索‘一国两制’的台湾方案”,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主持。福建社会科学院现代台湾研究所研究员苏美祥,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宋杰,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段磊,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助理教授刘文戈做学术报告。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朱松岭,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教授薛永慧,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副教授叶正国进行与谈。



苏美祥研究员分享了融合发展示范区视域下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若干思考。苏美祥研究员指出,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五个共同”理念在当下仍具前瞻价值。融合发展示范区在实践中更多体现为民生化、生活化、制度细节化的融合探索,应当对融合发展示范区保持理性预期。未来无论理论建构还是政策实践都应当注重强化台湾同胞参与感与获得感,稳步推动两岸融合发展。



宋杰教授围绕“‘一个声音’理论与美国‘一个中国’政策”展开报告。宋杰教授指出,“一个声音”理论要求一国法院在涉外事务中与本国外交部门立场保持一致,其在涉台相关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影响。美国的“一个中国”政策由《与台湾关系法》、三个中美联合公报和“对台六项保证”构成,这使得“一个声音”的判断具有极大的解释空间。



段磊副教授以“台湾地位未定论的复现与批驳”为题进行报告。段磊副教授指出,“台湾地位未定论”的复现源于外部势力寻求更新干涉中国内政的法理工具箱以及台独话语对去中国化的再包装,应当构建自主、前置的主权叙事,掌握法理与舆论主动权。



刘文戈助理教授以“国家统一进程中‘两制’台湾方案法律问题的政治功能:以权利保障为例”为题作报告。刘文戈助理教授指出,权利保障在统一进程和统一后的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要在统一进程中对特定社会群体给予差异化制度安排,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与谈环节,朱松岭教授从《反分裂国家法》第七条和第八条出发,指出第七条构建了以谈促统的制度框架,明确和平协议的主体、原则、内容等。第八条则规定非和平方式的触发条件与治理逻辑,表明不同统一路径下台湾治理模式存在本质差异。薛永慧副教授在与谈中反思了“两制”台湾方案”的现实功能与研究取向,认为当前讨论过度以港澳模式为参照并在此基础上不断限缩制度空间,应拓宽理论想象,努力实现和平统一的制度目标。叶正国副教授认为,应从国家统一、现代化与世界和平三重视角理解“一国两制”台湾方案。







会议总结环节由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晓楠主持,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博士生陈孟卓作为博士生代表汇报博士生学术沙龙成果,国务院港澳办原副主任冯巍作会议总结。



国务院港澳办原副主任冯巍首先肯定了本次研讨会的成果,并作四点总结,一是应当将美国对台政策纳入美国对华政策体系中进行全面考察;二是应当系统总结“一国两制”港澳经验、与时俱进地理解和发展“一国两制”内涵;三是应当在兼顾台湾现实基础上探索“一国两制”的台湾方案;四是有必要明确“一国两制”作为统一方案还是治理方案的制度定位。



本次研讨会聚焦中美战略博弈与两岸关系走向探讨“两制”台湾方案的理论建构,凝聚学术共识,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提供学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