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法学会会长朴仁洙教授来访
作“韩国宪法学的基本原理与未来课题”学术讲座
2011年6月9日下午,韩国公法学会会长、韩国岭南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教授朴仁洙教授在人大法学院作主题为“韩国宪法学的基本原理与未来课题”的学术讲座。朴仁洙教授此次是应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的邀请来访的。
讲座开始前,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代表研究会和法学院致辞。他感谢朴仁洙教授专程来访,希望继续保持并不断加强两国宪法学的学术交流,并向朴仁洙教授赠送了礼品和法学院主办的英文期刊等著作。
在讲座中,朴仁洙教授首先阐述了韩国现行宪法的基本情况。他介绍到,大韩民国宪法于1948年制定,先后经历了9次修订。现行宪法是1987年修订的,自1988年施行以来尚未进行修宪,被称为“最长寿的宪法”。卢武铉政府时期曾提出有关总统任期的修宪动议,但并未成功。在简要介绍韩国宪法后,朴教授重点讲述了国民主权、基本权尊重、民主主义、权力分立、法治主义以及社会的市场经济等六项韩国宪法的基本原理,并展望了总统权力的限制、议会的改善、地方自治的健全等韩国宪法学未来的重要课题。
在交流阶段,朴教授回答了听众有关韩国国会选举的比例代表制、韩国宪法裁判所违宪审查判例、韩国宪法上性自主权的解释等问题,并就韩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制度的改革、韩国地方自治的垂直领导等问题与各位嘉宾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
讲座由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教授主持。出席讲座的嘉宾有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助理、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宪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树忠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王磊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齐小力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莫于川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李元起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韩国法研究所所长金玄卿博士。人大法学院博士后董新义、韩国籍博士研究生孙汉基担任翻译。法学院硕博士研究生参加讲座。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 华臻)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1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