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中心动态 活动报道

活动报道

宪法与人权宣传周主题活动之“我们为什么需要宪法”讲座成功举办

2020年12月4日晚上6:30-9:30,由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团委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承办的宪法与人权宣传周主题活动之“我们为什么需要宪法”讲座在明德法学楼0601成功举办。此次活动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张翔教授、王旭教授、法学院2018级博士研究生钱坤同学,由韩大元教授作为主持人,采取嘉宾互相交流的方式进行。四位嘉宾围绕活动主题展开精彩对谈,讨论了“宪法与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们为什么需要宪法” “疫情期间宪法如何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如何看待与解决宪法文本与现实的冲突”“宪法如何面向未来”等话题。讲座现场气氛活跃,同学们受益匪浅。

讲座伊始,韩大元教授指出,之所以要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为了要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把宪法的价值和理念普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让宪法的阳光普照在中国的大地之上。宪法有温度,它是人权保护的规范,我们的权利都写在宪法上;宪法有高度,它记载了我们的基本社会共识和共同价值,是一个“最大公约数”;宪法有宽度,作为一国之根本法,它既对国家制度做出宏观的安排,又着眼于每个个体的微观保护;宪法有深度,宪法文本看似易读,但要真正体会其文字背后的价值和历史是很难的,宪法是值得花一生的时间去感悟的一部最高的法律。

宪法与我们之间的关系

​张翔教授认为,宪法不只是法律人的专业知识,也是国家公民应当具备的常识。王旭教授表示认同,他认为宪法并不是法律人的独门技艺,而是一种公共的哲学和资源,是每一位公民的武器,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宪法为自己构建遮风避雨的堡垒。此外王旭教授还提及了宪法文本的重要性,宪法中的每一个字,都带有一种非宗教意义上的神圣。宪法文本在某种意义上把世俗的生活的神圣意义建构起一个空间,所以宪法文本非常重要。钱坤同学结合自身经历发表了看法。称自己曾于在参与法律援助时接触到一位老奶奶,老人家反反复复讲道“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对宪法与相关法律条文如数家珍,这让他非常触动。他同时提到,在与他人讨论问题的时候,每个人的主观判断无法真正推进讨论,但当我们援引宪法文本进行论证的过程,就是一个公共权威与理性展开的过程。

我们为什么需要宪法

  谈及讲座主题,各位嘉宾纷纷表达了自己的见解。王旭教授认为我们之所以需要宪法,是因为宪法让我们知道“我之为我”。宪法既作为共同体的记忆,告诉了我们过去的历史,建构了当下的现实生活,还创造了稳定的社会预期,使我们能基于此知道未来的发展方向。钱坤同学从“我们”“为什么需要”“宪法”三个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并总结道我们之所以需要宪法,是因为我们有意识地要通过国家来共同生活。张翔教授认为宪法能够凝聚社会共识和爱国热情,维护和谐社会。宪法作为现代性的产物,是人类对历史的反思。过去的社会充满动荡与不安,而宪法为人类追求安宁与幸福创造了可能性。宪法驯服了过去的狂暴,在宪法下进行权力的和平交接,社会才会达到一个和谐状态。

韩大元教授总结道,嘉宾们的观点都有一个原点,即“宪法是社会共识的体现”。我们之所以需要宪法,是因为宪法明确了我们的身份和尊严,确认了我们集体的记忆,也是稳定预期的重要制度。面对不确定性,宪法安顿了人类秩序,实现了人类期盼稳定的愿望。今日之“我”正是从伟大的中国历史中来,因此韩大元教授提议大家一起朗读宪法序言。在这一集体参与的公共仪式中,同学们对宪法的认知进一步深化。

疫情期间宪法如何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生活的“确定性”是人类的普遍期待,反观本次疫情中人类的生活生活方式、全球的秩序所呈现的巨大变化,我们仍然处于较高程度的不确定之中。韩大元教授问道,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全世界人民同时感受宪法,宪法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它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嘉宾们针对这个问题的讨论让我们对国家疫情防控的法治化进程、疫情防控中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如何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等问题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

张翔教授认为,此次疫情对世界各国的国家治理产生了巨大的压力,而能否在法治下应对危机,是国家法治化程度的重要体现。疫情初始出现了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防疫措施,在限制公民权利时忽视了要进行比例原则的考量。历史上,人类对重大危机的宪法应对有许多经验与教训。一个鲜明的对比是20世纪20-30年代的大萧条期间,德国破坏了既定的宪法秩序,走上法西斯主义道路;而美国在宪法下加强劳工保护,某种意义上引进社会主义理念,通过法治方式应对危机,实现了宪法秩序的转型。王旭教授谈到,宪法中拟制的人是不只是“活着”的人,宪法承诺了人应当活的“有尊严”。疫情初期,一些地方防疫呈现“碉堡化”,但随着关于防疫手段的裁量基准发布,以及“应收尽收”等政策的出台,防疫标准化让社会情绪得到平复,消极的限制措施向积极的国家给付进行转变,这实际上也是一个宪法实施具体化的过程。未来核心的问题是“宪法上的人到底是什么”,人并不是防疫工具,政府的权力也不能无节制的扩张,这些内容都属于宪法调整的范围。

韩大元教授总结道,面对疫情,每个国家呈现的国家能力是不一样的。疫情显示了中国的领导能力、动员能力和社会凝聚力。中国的防疫实践正是一个生动的有关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实践。

如何看待与解决宪法文本与现实的冲突

宪法为我们的生活构筑了美好蓝图,当宪法面向实践,不可否认的是文本和实践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冲突,因此讨论转向了第四个话题:如何看待与解决宪法文本与现实的冲突?

王旭教授认为,疫情期间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实施法律的制度还可以进一步激活,以此更好规范政府行为。但也有一些好的制度实践,例如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等为代表就通过对政府的授权程序规范政府行为,出台了相应决定。这是通过程序正义来保障实质正义体现。钱坤同学梳理了防疫期间各省人大颁布的疫情防御措施,认为一些省份关于比例原则、防控措施解除、隐私保护的规定体现了宪法精神,但具体实施情况如何也仍有待检验。韩大元教授总结道,宪法是一门反思的学问,疫情以后的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以及人的尊严的维护提出了更高的期待,虽然疫情防控方面,中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就,但也要进行反思,寻求防疫的目的与基本权利保障的有效均衡,让非常态的生活秩序尽快恢复常态。

宪法如何面向未来

最后,韩大元教授基于上述讨论追问,宪法如何面对未来的生活与挑战?各位嘉宾围绕话题纷纷展开讨论,这既让我们对未来的宪法生活有了更多的思考,也增强了我们对未来的信念与信心。

张翔教授认为,面对未来公民需要心存信念,也要勇于主张自己的权利,公民与国家是相互塑造的,公民拥有法治意识、敢于维护自己权利,国家才能成为一个法治国家。王旭教授认为,面对不确定事件,国家治理需要从权利分配走向风险分配,让人民拥有安全感,国家需要建立起全覆盖的合宪性审查机制与统一标准,只有这样宪法才能更好发挥实效。钱坤同学认为,宪法是一个相互塑造的过程,宪法的制度化实践与公民宪法文化的发展同样重要,只有建制化的系统和去中心化的社会领域可以交互影响,我们的宪法才可以蓬勃发展。

提问环节

在提问环节,有同学提出:个体如何通过宪法使自己的权利得到救济?

钱坤同学表示,首先要看既定法律体系下,权利救济程序是否穷尽,并思考在宪法制度层面激活制度资源,构建合宪性审查制度。其次,在个体正义之外,也要更多关注对于权利实现的制度化、程序化理解。

对此韩大元教授追问个案中的个体正义与社会正义如何平衡?王旭教授认为,发挥法律“稳预期”功能需要终审制度,但是法律的确定性与正确性有时不一定一致。当法律制度的妥当性值得商榷时,合宪性审查制度应对法律的可错性提供纠正的可能。张翔教授认为,虽然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合宪性审查制度,但是制度实践在不断推进,备案审查等工作已经积累了相当宝贵的经验,我们要有耐心地去接近心中的理想。

正如韩大元教授所言,宪法作为一部拥有温度、高度、宽度、深度的法律,是人权保护的规范,是基本社会共识和共同价值,是宏观制度设计与微观个体保护的结合,是值得用一生去感悟的最高法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认真对待宪法,共同构建基于宪法的社会共识,通过宪法不断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