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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报道

参与式行政与中国行政法制模式变革课题启动暨研讨会在北京大学成功召开

参与式行政与中国行政法制模式变革课题启动

暨研讨会在北京大学成功召开

 

随着现代经济、政治、科技和社会的发展,现代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实践中越来越多地增加了直接民主因素,参与式行政成为新的制度价值追求和民主判断标准,成为行政法制民主化的表现形式和行政法学研究的疑难问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重大招标项目“‘参与式行政’与中国行政法制模式变革研究”课题的启动会暨首次研讨会,于 2011422在北京大学学术交流中心第六会议室成功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四川警官学院等院校的20余位公法学者,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法制协调司司长青锋博士,受邀出席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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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举行的课题启动仪式,由该课题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 任莫于川 教授主持,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 姜明安 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王锡锌 教授、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常务副部长 萧群 教授分别代表研究中心、法学院和社科部发表了热情致辞,他们感谢与会专家的大力支持和课题组成员的热情参与,对该基地课题的角色功能定位和重大现实意义作了详细阐述,对开展该课题研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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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展开的首次研讨会四个单元,分别由 湛中乐 教授、 王万华 教授、 杨伟东 教授、郑宁讲师主持,各位与会专家结合各自的研究领域和思考心得作了专题发言。 姜明安 教授在发言中,不仅对参与式行政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了界定,还提出了参与式民主的基本原则,即直接民主、协商民主、审议民主的原则,实质法治与形式法治相结合、实质法治优先的原则,以人为本与服务行政、给付行政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公开、保障相对人知情权的原则,机会平等的原则; 薛刚凌 教授认为,行政法律制度的诸多环节,例如行政组织法环节、行政决策环节、纠纷解决环节,都有适合公众参与的内容;青峰司长在发言中提出,要注意提高参与式行政的组织程度,当下的参与式行政的重点应当放在行政立法方面; 王磊 教授从宪法学角度加以分析,提出要推动参与式行政就需要相应的宪政基础和保障条件;湛中乐建议课题组要注意研究参与行政在当下中国语境下的民主基础,特别是那些体现行政民主性的参与行政实现方式; 王万华 教授建议课题组要注意研究有序参与、有限参与、参与程序等概念的内涵和区别; 王成栋 教授以城市规划中的公民参与为例,分析了参与式行政在我国的实践; 沈岿 教授在发言中强调,不能忽视参与行政的风险评估,要注意克服专家意见的局限性; 余凌云 教授建议课题研究首先要把西方参与式行政的概况勾勒出来,并关注中国的问题,尽量从微观的角度出发,确立短期、中期、长期的分步目标,拿出一些切实可用、重点突出、可推动政府改进的措施和建议。田文利、林鸿潮,毕洪海、王旭,唐璨、郑磊、雷振、郑宁、刘东辉、化国宇等年轻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对于参与式行政的公法问题发表了独到见解,并提出许多富有参考价值的研究进路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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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就如下问题达成较多共识:首先,参与式行政是民主、法治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政府未来的行政模式之一;其次,参与式行政在构建过程中应当注意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区别,注意民主发展的阶段性问题;第三,注意参与式行政的类型化问题,区分不同参与类型的构成要素、类型之间的区别以及不同类型的适用情形等;第四,重视对参与式行政固有缺陷和负面影响的克服和避免,警惕参与泛化的现象;最后,重视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法文化的结合,通过多元化、多层次、多角度的制度设计确保参与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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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一天的会议,与会专家畅所欲言,提出了大量宝贵的建议,为课题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在研讨会总结阶段,课题负责人 莫于川 教授用“好”、“热”、“全”、“新”、“深”五个字对本次会议作了精辟、风趣、独到的小结。 老师说:“好”是指本次会议不仅“实体”好,而且“程序”好,各位参会专家在遵守发言时间方面表现得非常出色;“热”是指热心、热情、热烈,各位参会人员热心、热情的参与和服务成就了会议的热烈和成功;“全”是指讨论话题全面、多层次、多角度,而且与会者从顶尖专家到在读学生甚至非法学专业学生,都能够主动、积极地参与;所谓“新”,首先指课题本身比较新,具有重大的研究意义,其次指与会专家提出的很多建议和基本判断让人耳目一新,对一些“老话题”也做出了新的诠释;最后,“深”是指讨论中涉及了很多较深的话题,除了法律层面的问题,还有政治层面的问题,甚至伦理方面的问题,诸如参与式行政的固有缺陷和负面效应、参与式行政的中外区别(如前民主时代和后民主时代)等很多提示和建议对课题组的启发很大。最后, 莫于川 教授代表课题组向与会专家表示诚挚的感谢,并表示将带领课题组把专家们提出的希望和建议进行系统分析和深入研究,确保按时和高质量地完成课题任务。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 王宇飞/禹竹蕊撰稿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1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