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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报道

莫于川教授受邀赴韩国法制研究院出席研讨会发表演讲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莫于川教授于3月10-11日,应邀出席了在韩国首尔举行的“东亚的法制与经济发展第二次专题国际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韩国法制研究院主办,主题是“经济发展与法律体系和法律价值观变迁”,来自中国、日本、印度尼西亚、越南、韩国等五个国家的专家学者三十多人出席会议,并在会议期间专程去韩国法制研究院进行了参观交流。

        莫于川教授作为本次研讨会特邀嘉宾,在会上以《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引起的法律价值观变化与行政法回应――从行政法制民主化的视角》为题发表了学术报告。该报告包括三部分内容:一、市场经济发展引起的法律价值观变化;二、回应法律价值观变化的行政法制革新;三、深化改革,更新观念,推进依法行政。

        他在一个半小时的学术报告中分析道,人类社会的价值观分为一般价值观和具体价值观,一般价值观是人们对于社会、人生的总体认知;具体价值观是人们对于各个社会领域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基本认知,包括经济价值观念、政治价值观念、文化价值观念、消费价值观念、法律价值观念等等。中国近代以来法律价值观的变化轨迹,大致包括三个大的阶段:一是封建主义传统下的法律价值观念,二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法律价值观念, 三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律价值观念。封建主义传统下的法律价值观念的主要内容是君权至上、家族本位、家长主义、等级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法律价值观念的主要内容是平均主义、集体主义、秩序为本、政治优先;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律价值观念的主要内容则可从不同角度加以概括,例如:角度1――鼓励竞争、尊重个性、尊重人权、注重效率;角度2――以人为本、安定有序、公平正义、环境友好;角度3――约束公权、保护私权、政民和谐、透明服务。

        他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是走向经济民主化,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引起法律价值观变化非常值得关注;在北京进行的一项典型调查表明,随着改革的深入,当今中国社会的价值观和法律价值观正微妙变化、逐渐丰富;行政法制革新要积极回应法律价值观的变化,从行政法制的基本原则、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法律监督等方面推动民主化进程;具体对策是在新形势下深化改革、更新观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莫教授特别指出,中国行政法制建设已经并正在经历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的艰难行程,这是行政法制的民主精神、科学精神、法治精神日益增强、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交叉复合进程,其与经济、政治、社会和思想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以及宪政、刑事法治等其他公法领域有着强烈深刻持久的交互影响。不断增强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的民主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行政法制的民主化趋势及其制度创新,逐步构建民主行政法,也即新行政法,这是一个基本的发展脉络。应当正确认知和秉持符合中国国情和普世精神的法律价值观,以宪政发展的眼光,根据行政法治发展的要求,从观念上、体制上、规范上和具体制度及方法技术上进行深入研究与思考,把握发展趋势,作出正确选择,通过深化改革积极推进观念更新和制度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努力推动中国行政法制和行政法学在新时期获得更大的发展,促进宪政和行政法治目标的完整实现,促进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1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