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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于川教授出席“政府法制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的作用”研讨会

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江苏省政府法制办、扬州市政府法制办、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法制专业委员会具体承办的“政府法制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的作用研讨会”,于51920日在江苏省扬州市举行。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莫于川教授、研究员林鸿潮博士、学术秘书宋筱婷博士生出席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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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讨会是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法制专业委员会承办的首届政府法制高峰论坛,会议主旨是研究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有关法律问题,如何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的作用,通过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路径。研讨会分三个专题:一是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二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法律制度建设;三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体制机制创新。参加本次会议的数十位代表包括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法制机构的负责同志,法学、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江苏省、扬州市有关政府部门也派代表列席研讨会。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政府法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莫于川教授作为本次研讨会主办方代表,主持了研讨会第二单元的讨论,并在研讨会第三单元作了专题发言。

莫教授认为,金融危机属于比较特殊的金融类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具有非预期性、巨大的危害性、高度紧迫性以及不确定性等特点。对此,我们应当在对政府法制的一些传统做法进行反思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包括应急法制在内的有关体制、机制、方式加以积极应对;这需要政府和有关机关迅速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去预防、延缓、减轻、化解、善后。但是,所谓迅速有效的管理控制手段并不仅仅是指严厉的禁令、重罚、强制、重组等刚性管理手段,应对金融危机冲击需要更积极、更多地运用以行政指导为代表的柔性管理手段实施监管、解决纠纷、促进发展。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指导在金融危机这样的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过程中,需要运用多个层次、多种类型的行政指导措施,类似于“组合拳”的综合运用。同时,在突发事件及其导致的公共危机日益频繁出现且危害严重的当代社会,特别是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和逐步完善法制的过程中,确实需要大力提升政府机关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危机管理能力或曰危机干预能力,而加强行政指导乃是提升政府机关的危机管理能力的一个切入点和着眼点。再者,因为依法应对金融危机需要实施刚柔相济的行政监管,这就对更灵活有效地运用国家政策、当地习惯以及软法在内的其他法规范提出了更高要求;依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也应有底线,应控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裁量范围内,同时需要认真清理各种法律、法规以外的行政限制和许可审批条件,真正体现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理念。对此,莫教授作了一个生动且形象的比喻:就像一个人,应具备刚性手段和柔性手段,需要刚柔相济地应对环境;口腔里的牙齿是刚性管理手段,舌头是柔性管理手段;牙齿的维护成本很高,舌头的维护成本较低;但几十年之后,例如一个人活到了70岁、80岁之后,口腔里还剩下什么呢?肯定舌头还在,但牙齿可能都没有了,那么谁的力量更强大、生命力更顽强?可以说不言而喻、一目了然。可见,需要辩证地认识刚性手段和柔性手段的特点、品格和功用,不要忽视柔性手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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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专家学者纷纷从不同的角度作出分析、献计献策,实务部门负责同志也结合工作实践提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对策。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政府法制专业委员会主任郜风涛同志对本次研讨会的主要特点、研讨成果和深入研究方向作了总结讲话。本次研讨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宋筱婷供稿)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0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