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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报道

莫于川教授受邀为北京市志愿者讲授志愿服务法制课

志愿服务活动以其突出的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重视,而通过志愿服务立法可以把志愿服务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有利于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志愿服务组织的有效管理,提高志愿服务质量,确保志愿服务管理机构职能的充分发挥,从而防范和化解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减少各种矛盾和纠纷,因此通过专门的志愿服务立法来规范和保障志愿服务活动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一个潮流。近年来国内也有一些省市推出了志愿服务地方立法并产生了积极影响。

  北京是我国志愿服务组织最密集、志愿者数量最多、志愿服务活动最活跃的城市之一,特别是2008年夏季奥运会和残奥会需要10万赛会志愿者、40万城市志愿者、近百万社会志愿者,志愿服务工作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力度很大,更需要通过加强志愿服务立法予以保障,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稳健发展。在此背景下,经过近两年的多方努力,《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终于出台并于2007年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起施行。

  该条例起草专家、我校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教授日前受邀以《志愿者权益保障与志愿服务法制发展》为题,到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为北京市城市志愿者骨干培训班授课。莫教授就志愿服务活动现状与发展趋势、志愿者权益认知与保障的现状、国内外的志愿服务立法概况、北京奥运与志愿服务的关系、北京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八大特点、依法推进志愿服务工作要点等内容,进行了系统的分析阐述,并希望北京的志愿者珍惜机会、依法参与、快乐服务、奉献奥运。其精彩演讲受到城市志愿者骨干培训班学员的欢迎。此外,由莫教授主编的《志愿者手册――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实施指南》也于日前完稿,即将出版提供数十万名北京奥运赛会志愿者和城市志愿者使用。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