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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报道

口述人大法学院历史第十五期 张正钊教授讲述人大行政法学科的坎坷历程和光辉前景

        5月20日,“口述人大法学院历史”系列活动第十五期在明德法学楼602教室举行,我院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张正钊教授做了题目为“坎坷的道路,灿烂的前景、行政法学的建立与发展”的专题讲座。

       讲座开始前,院办公室主任兼团委书记乔鹏对张正钊教授进行了介绍,接着由张正钊教授对讲座题目进行说明。他谈到,建校以来,人民大学和法律系都走过了一段坎坷的历史,尽管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但我们的前景是灿烂的。

        张正钊教授结合新中国各历史阶段的时代背景,简要回顾了人大行政法学科发展的两个阶段。

       张教授介绍到,行政法发展的第一个阶段,是从建立到被取消的一个很短的过程。在苏联模式的影响下,人民大学按苏联的模式建立了中国的行政法学,开设了行政法与财政法两门课程。行政法在当时并不是一门主要课程,而且被列为地位类似于选修课的“考察课”。作为控制公权力的法律部门,行政法在推崇人治、轻视法治的历史环境下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由于过分强调专政,随着极“左”思想和法律虚无主义的泛滥,行政法学在创建后不久就中途夭折。

       张正钊教授还介绍了这一时期法律系教学与学生学习的情况。在法律系创建初期学校对教师严格要求,特别是对于青年教师,学校不仅开办夜大学对他们进行补课和考核,还要求年轻教师在上课前需在教研室内“预讲”,保证教学质量。张正钊教授回忆到自己作为一名辅导教师,不仅要安排主持学生讨论课,还要到学生宿舍中去为学生提供辅导的经历。他认为,当时对教学工作的严格规范,对行政法的教学和科研有很大的帮助。

        在总结行政法学第一阶段发展特点时,张教授认为,行政法反映民主法制,由于当时民主法制很不健全,在人治与法律虚无主义的影响下,按照苏联的模式建立的中国的行政法很快就走向了消亡。

        接下来,张正钊教授讲述了粉碎四人帮之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行政法学第二阶段的发展情况。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之后,我国提出要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要建立一个民主法制的国家,而行政法在民主法制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复校之后,法律系成立了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恢复了行政法这门课程,全国其他各个法律院校也相继开设了行政法课程。

        张正钊教授在谈及当时法学理论界的对于行政法基本功能的讨论时这样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国家机关的任务主要是应该为人民服务,为公众服务,从这个角度来说,权力应该是第二位,公民相对人的选择是主要的,应该是主体。因此,行政法基本功能应当是对公权力的控制。

        张正钊教授着重介绍了近些年来我国行政法建设的成就。他认为,《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处罚法》的出台,反映了我国从人治到法治治国思想的转变,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治国方略。

        随后,张正钊教授谈到了自己参与主编的一些著作。在介绍其中两本著作《人权思想与人权立法》和《国家赔偿制度研究》时,张教授表达了自己希望通过编著这两本书为提高人民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发挥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的主要目的。

        最后,张正钊教授对我国行政诉讼、行政监督、国家赔偿以及部门行政法的研究提了一系列建议。他对在座的同学们说:“希望同学们好好努力,行政法发展主要力量靠你们,我相信这个学科大有发展前途,有灿烂的前景!”

        郑小敏副书记紧接着进行了总结,并向张正钊教授赠送了口述人大法学院历史的纪念牌表示感谢。

        整场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1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