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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报道

莫于川教授暑期再赴泉州调研工商行政指导工作

     行政指导是行政民主化潮流中出现的柔性管理方式。为进一步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水平,促进服务型工商与和谐社会建设,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 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的要求,近年来在全系统开展了行政指导试点工作,受到各方面关注,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在其工作不断深入、亟需理论指导之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莫于川利用暑假,于 2008 8 2 4日又一次专程到泉州调研行政指导工作。 教授在充分肯定泉州工商行政系统勇于探索创新,加快行政管理方式改革步伐,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还就基层工商行政干部提出的有关行政指导的理论与实务问题展开讨论,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改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具体建议。他还专门介绍了编著《中国的行政指导理论与实践》一书的进展情况,就该书的修订完善与泉州工商局许瑞察局长、许谋团副局长、市局行政指导办公室同志进行了探讨。

莫于川 教授于4日上午到鲤城区展览城工商所实地调研之际,与基层一线的工商管理干部就行政指导工作近况进行了深入的座谈讨论。在座谈会上,市局行政指导办主任李文剧科长首先介绍了今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指导工作的主要情况、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然后参加座谈会的鲤城区工商局和下属工商所的负责同志就行政指导工作实践中的体会、遇到的困惑等与 教授进行了交流。对与会同志提出的如何提高基层工商执法人员的指导意识、如何选取指导项目的切入点、如何处理书面指导与口头指导的关系、如何做好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如何构建行政指导的流转程序等问题, 教授一一作了分析解答。

莫于川 教授指出,如果认识上存在误区和偏差,不利于试点工作的持续发展。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的新形势下,要重新认识政府职能,重新定位政府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政府与行政相对人犹如父母与子女的教育关系、子女与父母的赡养关系,是双向、互动的。行政指导是我国行政管理改革的方向,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今后将成为首选的一种行政行为方式,但需要一个过程。服务与监管并不对立,一罚了之、一禁了之、一关了之的做法决不能作为工商行政监管的目的。行政处罚具有很高的社会成本,不能迷信、滥用它;而行政指导本身也是监管,能够充分显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体现积极履行法律职责。要从责任机制、动力机制、增效机制、约束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构建和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实现综合的、长效的机制创新,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教授还对基层工商行政机关下一步继续推进行政指导工作提出了建议:一是参考即将施行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中有关行政指导的条款,推进行政指导的规范化、法治化。二是实施行政指导要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做到透明、公开。三是树立信心、坚定信念,保持地方先行先试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式的行政指导实践与外国的行政指导做法不完全一样,经过创新能够更符合中国国情,表现出更好的行政管理实效。四是树立参与行政、合作行政的理念,扩大公众参与,利用社会资源,实现互动、合作、共赢。五是按照现代公务员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商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才能够实施好柔性管理机制和方法。

 

(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供稿)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08/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