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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报道

莫于川教授做客“武装学术人”畅谈“服务型政府建设与行政方式法治化”

129日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办的“武装学术人”系列活动在明德商学楼三楼举行。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莫于川教授就“服务型政府建设与行政方式法治化”的课题做了深入讲解,并就我国行政法制和行政法学深入转型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了介绍。

 

 

讲座伊始,莫于川教授便以生动幽默的教学风格,列举北京市公安局发布防诈骗的服务短信等事例、联系实际的教学方式入题,接下来,莫教授深入的讲述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提出服务型政府理念的宏观背景、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二、行政民主化和民主行政法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法治保障;三、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可靠路径选择:推动行政方式法治化;四、应当把行政服务性原则确立为我国行政法制的基本原则 。并着重论述了政府的管理方式和行政民主问题。 

 

谈到政府的管理方式方面,莫教授指出,建设服务型政府,这是现代社会以人为本的体现,也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我国在行政法制(学)深入转型发展中面临的课题。莫教授根据我国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一些热点执法案件所反映出的我国行政法制(学)深入转型发展的问题。管理型政府的行政行为是被动,明确的依法条办事,却忽略冰冷的条文背后的法律精神和原意;忙于办案紧抓秩序,却缺少事前的预防意识,即刚性执法。在管理型政府中,行政机关扮演的角色是管制者、司令员,把行政相对人当成是管理者、制裁的对象,却缺少把行政相对人当成是服务对象的意识。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消极行政、秩序行政、管理行政,行政相对人多义务而少甚至是无权利。管理型政府的行政行为表现的单一主体、单一意志、单一秩序、单一行为、单一标准、单一后果的模式使行政相对人处于义务本位的被动地位,人民的意见得不到表达,权利得不到保障,政府与民众的关系趋向恶化。与管理型政府相对应的就是服务型政府,莫教授指出服务型政府是现代文明、民主社会的产物,它正确并充分的认识到了自己在执法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把行政相对人当成服务的对象,行政相对人的民主权利、参与及表达意见的渠道也得到保障,行政机关不能消极地扮演着社会守夜人的角色。政府的管理手段具有指导性、多样性、平等性和软化性,政府和民众关系和谐而融洽。一个是传统的六个单一的管理方式,一个是新的刚柔并济的管理方式,明显的体现出来优缺。

 

 

谈到行政民主方面,莫教授指出了服务型政府中的民主行政的优势。我国20044月份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将服务型政府作为一种方针和行政理念提出来了,这个理念的提出使得我们对政府的观念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行政民主化潮流出现,全国行政民主化的变化表现为民主性增强、专制性减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种民主的经济体制的采用,使得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也相应的采用了政治民主化的体制,过去的行政行为中的“命令”变成了“建议和参考”,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的到承认,地位得到了提升,突现出双方互动、公众参与、平等协商的特点,这在行政合同、行政奖励中都得到了体现。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的地位更加品等,双发关系出现好转,这种趋势更符合我国的发展目标,更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最后,莫教授指出应把行政服务性原则确立为我国行政法制的基本原则,并提出实现这些目标的主要建议在于“观念更新”,这包括树立宪法至上、尊重人权、行政权限、行政民主、行政服务、政府诚信、程序法治、接受监督、权利救济、法治渐进等现代行政法治观念。以及科学和新型的行政法治发展观

 

 

在互动环节中,同学们踊跃提问,并就政府的管理和服务功能如何更好的衔接,民主行政中行政相对人力量的提升以及行政成本问题与莫教授进行了进一步的交流。本次讲座历时三个半小时,全场座无虚席,最后本次活动在欢快而热烈的气氛中结束。 (王建梅  任新鑫)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0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