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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于川教授在辽宁省葫芦岛市作题为《行政管理创新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法制讲座

莫于川 教授在辽宁省葫芦岛市作题为

《行政管理创新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法制讲座

 

新年伊始,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莫于川 教授应邀于 201117到辽宁省葫芦岛市,在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暨全市领导干部法制报告会上作了题为《行政管理创新与法治政府建设――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政府和政民关系》的学术报告。出席报告会的有葫芦岛市市委书记陈晓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的其他领导同志,以及葫芦岛市有关部门、区县的领导干部共300余人。讲座由市委副书记崔枫林同志主持。

莫于川 教授在专题法制报告中指出:按照十七大精神,政治体制改革已成为我国改革和发展进程中形成共识的重大课题和紧迫任务,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又因其风险较低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优先内容,所以近年来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改革创新举措及其引发的争议特别多,对此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宽容的态度。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史经验证明,只有坚持改革开放,逐步摒弃空想成分,回归实事求是,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我国政府法制正在深入转型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需要积极应对,通过推进行政管理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建设起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教授在对国务院2004年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2008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纲领性行政文件所提出的理论体系和制度框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重点介绍了2010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第五部分就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的一些新观点。例如,第14条提出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第15条提出要“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这表明,创新管理方式和执法方式,通过创新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生产力,是现阶段行政改革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和有力抓手。

教授指出,内容丰富的行政管理改革创新是在宏大复杂的背景下进行的,最主要的背景因素是经政改革的深化、科技革命的影响和观念更新的力量,传统的“依法行政”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涉及主体、内容、对象、方式的变化,其基本轨迹是从守夜人政府到积极行政的政府,从规制行政到给付行政,从秩序行政到服务行政;其制度表现是在行政法制的主体、行为、程序、监督、救济等环节都出现了民主化发展趋势;其根本原因是民主化潮流对于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的广泛深刻影响;其基本动向是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走向柔性管理、高效管理和方法创新,其重点内容是行政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发展,这是成本低、风险小、效率高、成效稳健、易达共识的路径选择。

教授还通过一些生动的正反面案例说明,行政机关在推动行政管理改革创新之际,应有一些原则或曰行为界限来约束其行为,也即在创立新制度、完善新机制、采用新方法时,应坚持法治原则和实践标准等基本界限,防止借创新之名行营私、懒政之实。这些必须遵守的底线规则,可概括为如下四项重要原则:1.对于公民来说属于赋权性、授益性、可选择性的制度规范可以宽松一点;2.对于公民来说属于禁止性、限权性、损益性的制度规范则应非常谨慎和严格对待之;3.创新举措的出发点、目的性必须正当,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私益与公益、公平与效率、自由与秩序的兼顾平衡;4.创新举措的社会效果应有助于贴近其出发点和归宿点,做到动机与效果统一。行政机关的革新举措与这几条原则相符合者就应坚持实行,不符合者就应改正或摒弃;否则,就会像一些事例所表现的那样,改革创新变味,偏离正确方向,民众反映强烈,政府形象受损。

教授就行政管理改革创新和重新认识政民关系提出了如下基本判断:政府角色正由管制者、司令员、传统家长转变为指导者、服务员、合作伙伴,政府职能正由简单或全能转变为适度,政府规模正由极小或庞大转变为适中,管理方式正由单一、单向、强制转变为多样、互动、柔性,行政模式正由集权行政、消极行政、管制行政、秩序行政、命令行政转变为民主行政、积极行政、给付行政、指导行政,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由原先的寥寥两条(行政合法性、行政合理性原则)扩展为合法、合理、应急、效率、公开、民主、信赖、服务等8项原则构成的现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体系。一句话,正由传统行政法转变为新行政法。

鉴于此, 教授就行政改革创新提出了如下完善建议:1.要以法治和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以宽容和冷静的心态来对待当下的行政管理新举措及其争议,需要重新认识政府角色;1.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要善于学习、善待原告、更新观念、创新制度;1.须要树立的现代行政法治观念主要包括宪法至上、尊重人权、行政权限、行政民主、行政服务、政府诚信、行政公开、程序法治、接受监督、权利救济等十大观念。对于年轻的行政公务人员来说,还须要树立法治必成、法治渐进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法治发展观。他的报告引起了听课人员的共鸣,提出一些突出的现实课题进行了分析讨论。

  崔枫林副书记在法制报告结束后的总结讲话中指出:“十二五”时期,是葫芦岛市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市委三届十四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为今年乃至未来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目标进行了战略部署,随着依法治市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已成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当前必须紧扣全市发展振兴规划,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开展学法活动,切实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监督考核,确保学法用法取得实效。他代表市委提出如下要求:(1)各级党委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组织部门要将干部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干部培训计划;(3)宣传部门要积极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4)司法行政部门、市依法治市办要积极主动做好具体工作;(5)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期盼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为葫芦岛市“十二五”良好开局营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文/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