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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报道

2013第四届海峡两岸公法学论坛成功举办

201368日至9日,第四届海峡两岸公法学论坛在济南(山东大学)成功举办。“海峡两岸公法学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与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政治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于2010年联合发起,旨在推动两岸公法学的交流与发展。

本届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共同主办,主题是“平等权的公法保障与救济暨法治斌教授学术思想研讨”。来自两岸十余所院校的四十余位知名学者和十余名研究生出席论坛,数十篇高水平论文进行了大会报告交流,山东大学法学院数百名师生全程列席了论坛。

论坛于68日上午开幕,开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齐延平教授主持,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考选部”部长、法治斌教授学术基金执行长董保城先生,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廉希圣教授,东吴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台湾地区的宪法学会秘书长李念祖先生,政治大学法学院詹镇荣教授分别致辞。

开幕式之后,本届论坛分别以六个学者专场展开讨论。每个专场均由两岸学者分别担任主持人、报告人、与谈人;与谈之后安排了自由发言阶段,由在场学者、学生自由提问、答问、讨论或发表见解。

第一场的主题是“法治斌教授学术思想研讨”,由应松年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董保城教授(政治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考选部部长、法治斌教授学术基金执行长)共同主持。十年前因病遽然英年逝世的法治斌教授是著名公法学人,曾担任台湾地区的宪法学会秘书长和行政法学会秘书长,公法造诣极深,学术影响很大,特别是在推动两岸公法学交流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专场开始,播放了海峡两岸发起单位分别制作的追忆法治斌教授学术经历和社会贡献的短片,图文并茂的专题资料片引起了与会者的回忆、感慨和共鸣。之后,由两岸著名公法学者杨海坤教授、蔡震荣教授、韩大元教授、廖元豪副教授、莫于川教授、吴秦雯助理教授、湛中乐教授、王德志教授先后发言,他们回忆了与法治斌教授交往轶事和感受,介绍了对法治斌教授公法论著和学术思想的研究心得,其他与会者也做了自由发言。最后,由法治斌教授的夫人、“考试委员”张明珠女士作了回应,其深情动容、细节生动、感恩社会的发言,感动了所有在场的与会嘉宾和山大师生。

第二场的主题是“平等权的规范与解释”。该单元由李念祖(东吴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和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共同主持。四位学者做了主题发言,按发言顺序,依次是齐延平(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题目为平等雇佣的内涵,廖元豪(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题目为试用期的台湾人?――承认次等公民的释字六一八号解释,朱福惠(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社科处处长)、题目为现代宪法对法律特权的限制――反优越地位条款之适用, 王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题目为从占有走向规制――自然资源国家所有的宪法解释及其平等观。四位学者担任与谈,分别是谢荣堂(文化大学法律学系教授)、湛中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文忠(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副院长)、焦洪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第三场的主题是“平等权的制度与实践”。该单元由李惠宗(中兴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和李树忠(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副校长)共同主持。三位学者做了主题发言,按发言顺序,依次是蔡震荣(真理大学法律系教授)、题目为平等权与学生身分关系之探讨――以中央警察大学与公私立大学为例,秦前红(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题目为论平等权的立法保障――当前中国立法体制下的理论困境及其克服,周佳宥(文化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题目为平等给付之理论与实践――以社会法为讨论中心。四位学者担任与谈,分别是吴秦雯(政治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公法中心主任)、焦洪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王冠玺(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牟宪魁(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

第四场的主题是“平等权的宪法保障与救济”。该单元由蔡震荣(真理大学法律学系教授、主任)和齐延平(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共同主持。三位学者做了主题发言,按发言顺序,依次是董保城(政治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考选部部长、法治斌教授学术基金执行长)、题目为从平等原则探讨公务人员考试,金永完(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题目为韩国宪法法院对平等权的违宪审查标准,吴秦雯(政治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公法中心主任)、题目为优惠性差别待遇之适用:以欧盟、法国与台湾为中心。四位学者担任与谈,分别是阙铭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审判长)、肖金明(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山东大学学术研究部副部长)、朱福惠(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社科处处长)、王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第五场的主题是“平等权的行政法保障与救济”。 该单元由阙铭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审判长)和莫于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人大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共同主持。四位学者做了主题发言,按发言顺序,依次是李念祖(东吴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题目为平等条款入宪史谈片,詹镇荣(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题目为行政程序之平等保障,耿焰(青岛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律系主任)、题目为论个体理性在征收与补偿中的平等地位与公共利益异化――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视角,莫于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题目为平等就业权与企业自主权的紧张关系及行政保护职责。四位学者担任与谈,分别是朱松岭(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秦前红(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高文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教授)、廖元豪(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第六场的主题是“平等受教育权研究”。 该单元由谢荣堂(文化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和肖金明(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山东大学学术研究部副部长)共同主持。三位学者做了主题发言,按发言顺序,依次是李树忠(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副校长)、题目为在家教育的平等保护,李惠宗(中兴大学法律学系教授)、题目为考试体制上的性别平等及其救济,湛中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题目为受教育平等权保护的行政法思考――以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为例。三位学者担任与谈,分别是王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德志(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唐颖侠(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六个场次结束后是综合讨论(自由发言)单元。该单元由詹镇荣(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和王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共同主持,在场学者、学生围绕本届主题及针对以上六场的讨论自由表达观点和相互提问,现场气氛热烈。莫纪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做了题目为宪法条文中的平等条款与宪法平等权的补充发言。

为鼓励两岸公法学子的互动和交流,海峡两岸公法学论坛自举办以来,每届论坛专设学生论坛,由两岸公法学博士生、硕士生在当届论坛主题下撰写论文、报告讨论。本届论坛于68日下午、9日上午,设三个专场逐次讨论,每场一个主题。两岸同学分别担任主持人、主题发言、与谈人;在每场与谈之后设有自由发言环节,同学们认真演讲、踊跃发言和提问,现场观点交锋、气氛活跃。

第一场的主题是“平等权的理论探讨”。该单元由陈军志(政治大学法律学研究所博士生)、高鲁嘉(山东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共同主持。四位同学做了主题发言,依次是张弘谚(政治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生)、题目为从释字第666号解释出发探讨新修正之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第1项第1款,苏宇(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题目为超越公设的平等权:反思宪法中平等权的法理论证,周鑫(浙江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题目为论“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中平等原理的应用,高俊杰(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题目为论生育平等权。四位同学依次对上述发言进行与谈,分别是于腾飞(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陈�虫ィㄕ�治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杨哲玮(政治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林欣佑(政治大学法学院硕士生)。

第二场的主题是“平等权的制度实践”。该单元由林明忠(政治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生)、韩旭(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共同主持。四位同学做了主题发言,依次是林欣佑(政治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生)、题目为国家对于价格不对称管制之容许性――以电信法为例,王理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题目为税负公平及其制度成本,于腾飞(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题目为论教育平等权的宪法保护――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例,陈军志(政治大学法律学研究所博士生)、题目为经济行政法上意定稀有资源之规制与分配正义。四位同学依次对上述发言进行与谈,分别是苏宇(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吴威廷(政治大学法学院硕士生)、陈�虫ィㄕ�治大学法学院硕士生)、高俊杰(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第三场的主题是“平等考试权、平等工作权的反思与例证”。该单元由黄怡祯(政治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生)、韩春琴(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共同主持。四位同学做了主题发言,依次是林明忠(政治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生)、题目为从工作权探讨考试权――以台湾专门职业技术人员考试为核心,吴威廷(政治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生)、题目为从评阅机会平等权检视应考试权――以典试法第23条第2项第3款为中心,雷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题目为论限制外国人工作平等权的合法性、正当性和有效性,谢林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生)、题目为论对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理限制。四位同学依次对上述发言进行与谈,分别是黄明涛(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周鑫(浙江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张弘谚(政治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杨哲玮(政治大学法学院硕士生)。

经过两天的发言讨论,论坛获得了圆满成功,于68日下午顺利闭幕。闭幕式由政治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吴秦雯助理教授和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忠夏副教授主持。政治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董保城先生致闭幕辞,感谢主办方为举办本届论坛作出的辛苦工作,并且为会务组同学赠送了礼物,表示要继续推动两岸公法学交流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教授代表人大法学院、人大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中国宪法学研究会致闭幕辞,对两岸公法学者积极参会表示感谢,对为本届论坛在给予全力支持、做出重大贡献的山东大学法学院表示感谢,对本届论坛的山大、人大的志愿者和会务人员表示感谢,对本次两岸公法学交流活动及其成果表示肯定。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忠夏副教授代表山东大学法学院致辞,对与会学者、同学表示感谢,并宣布论坛成功闭幕。

经发起单位商定,第五届海峡两岸公法学论坛将于201434月(预定时间)在台湾举办,主题是“社会权的公法保障”。

【附:往届论坛回顾:海峡两岸公法学论坛第一届于201011月在台北(政治大学)举行,第二届于201111月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第三届于20125月在台北(政治大学)举行。】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乔亚南撰稿)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1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