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于川
教授受邀赴重庆市
为全市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做专题讲座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
莫于川
教授受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邀请,于
2011
年
3
月
24
日下午
为重庆市法制工作系统做专题讲座,主题为“行政指导与服务型政府与法治政府建设”。重庆市各区县的法制工作人员及部分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出席了此次讲座。
在近三小时的报告中,
莫于川
教授首先通过对国务院三个政府法制建设纲要性文件的分析,提出开展行政指导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在对行政指导的内涵、功能、类型和方式进行介绍之后,
莫于川
教授提出了行政指导等新型行政管理方式的法治化路径,以及各地推行行政指导的基本情况和对策建议。
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行政管理方式创新是一个理性、可靠、高效的进路。行政指导作为最具代表性的柔性管理方式,注重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方式灵活多样,能够有效弥补法律规定的缺失,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提高行政管理实效,协调政民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利益均衡,有利于形成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协调关系。目前全国各地在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积极效果。
莫于川
教授认为,行政指导主要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提醒、示范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具有补充和替代、辅导和促进、协调和疏通、预防和抑制、动员和号召等功能。
莫于川
教授指出,目前行政机关对于行政指导的认识还存在许多误区,在实践中也显露出许多问题。因此需要认真分析解决关于行政指导制度实践的诸多认识问题并树立新型的依法行政观念,要认识到行政指导本身具有广泛的法律依据,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能。行政指导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与刚性管理手段相辅相成、各有功用,有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实效。行政指导的法治化进路在于,行政公务人员树立现代行政法治观念,并健全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健全行政程序与责任制度,完善纠错机制,提高救济效果。
最后,
莫于川
教授向重庆市法制工作人员和基层执法人员介绍了国内许多地方、领域运用行政指导的基本情况、成功经验和主要问题。共同的经验包括领导班子重视、逐步试点推进、确定专责机构、加强制度建设、操作方式创新等;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完善、配套措施不理想、工作开展不平衡等等。针对这些突出问题,
莫于川
教授提出了推进对策,归纳为“循序渐进,由易到难,认识开道,效果导向,队伍为本,建制为要”。
报告结束后,
莫于川
教授回答了听讲座的领导同志们提出的问题,并就重庆的行政指导实践展开了热烈讨论,有助于大家厘清认识、走出误区,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指导的功能、意义和运用特点。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 康枫翔 供稿)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