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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报道

莫于川教授出席“天津港8·12燃爆事件中的应急志愿服务”

天津港812危化品重特大燃爆事件的发生,给应急志愿服务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关于此次事件中的志愿服务和志愿者,一度成为网络和纸媒上的关注焦点。围绕此次事件,北京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和北京市志愿服务发展研究会拟联合举办系列专题研讨会。首次交流研讨会于826日在北京应急志愿服务总队召开。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宪政与行政法治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教授受邀带领王茜、邓伊等研究生出席此次专题研讨会。会上,来自第一线的应急救援志愿者介绍了这次赴津参加应急救援志愿服务活动的复杂情况和深切感受,随后与专家学者围绕如何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如何优化应急预案,如何完善相关法制,如何通过志愿服务让民众受益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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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志愿服务的蓬勃发展,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满足现实需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已经得到了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广泛认同。然而,应急志愿服务是志愿服务中应对突发事件的一种特殊形态,由于突发事件的突然性、发展的不确定性、危害的严重性和公共性、时间的紧迫性以及采取特殊措施的必要性等特点,更需要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包括应急救援志愿服务体系。正是由于应急志愿服务的这一主要特征,应急志愿服务更需要组织化、制度化与专业化的全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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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莫于川教授首先对此次事件表示哀悼,同时指出:这次人祸发生后,社会代价沉重,我们绝不能让鲜血白流、生命白丢,必须进行反思、总结,进而完善体制、机制和具体制度。近期网络上出现一些批评参加天津港燃爆事故救援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不佳表现,对此不能回避或简单反驳,必须正确看待、认真反思、深入讨论、获得共识。天津港重特大危化品燃爆事件发生后,确实存在少量的应急救援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以及管理机构表现不尽如人意的现象,但是在当时那种危险情况下,在燃爆现场及周边地域还可能发生燃爆风险的情况下,志愿者冒着生命危险赶去做救援服务工作,冒着生命危险挺身而出付出爱心、热情、行动,还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根据这次天津港燃爆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表现,特别是应急救援志愿服务行为引发的争议,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必须重视建立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机制。特别是在推进京津冀一体化的国家战略这一大背景下,亟需在应急救援方面,包括应急救援志愿服务方面,尽快建立健全区际、部门之间的应急救援、应急救援志愿服务方面的联席会、信息平台等联系联动机制。

         第二,加强政企、政事、政社、政民之间的互动合作机制。参与行政、合作行政、政民合作、共同治理,这是当今中国法治发展的重大课题。政府部门不能任性滥权、包办一切、单打独斗,社会力量也不能长期处于分散、幼稚状态,应当通过增强政企、政事、政社、政民之间的互动合作,提升依法治理、共同治理、和谐治理的能力。

第三,推动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向专业化、组织化、制度化方向发展。要通过提升观念、创新机制、改进方法、改善条件,进一步提升我国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管理机构的科学化、高效化、规范化水平。

第四,当下的关键是完善应急志愿服务的体制、机制、法制和预案。这也是人们常说的完善“一案三制”。具体来说,主要是推动修改《突发事件法》,尽快制定《志愿服务法》,强化法律文本中的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内容;同时完善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专项预案,依法推动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向专业化、组织化、制度化方向发展,通过爱心和法治紧密结合来创建平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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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结束后,北京市应急志愿服务总队负责人向与会者介绍了全市应急救援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现状。2009年,团市委会同市应急办启动全市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2010年,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共同成立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综合应急志愿服务队。2011512,市应急志愿者服务总队成立,时任北京市市长郭金龙亲自为服务总队授旗。经过四年多的发展,北京市应急志愿者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 一是建立了以市应急志愿服务总队为核心的队伍体系;二是依托“应急志愿者之家”建设北京市应急志愿者指挥调度中心;三是依托“志愿北京”信息平台形成了全市应急志愿者信息管理平台;四是建立起常态化的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工作模式。莫于川教授表示,要带领团队继续为北京应急志愿服务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供稿: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博士生王茜)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1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