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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报道

韩大元教授一行赴台出席2010两岸四地法律发展学术研讨会并参访当地高校 人大法学院台湾校友会成立

6 10 14日,应“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筹备处”的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率代表团一行十人参加了以“法学教育”为主题的2010年两岸四地法律发展学术研讨会,是参加两岸四地参加此次会议最大的代表团。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教授、中心博士生李秋萍随团参会。

出席此次会议还有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姚建宗教授、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杨解君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周佑勇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刘仁山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蔡镇顺教授、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曾粤兴教授、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唐稷尧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立民教授、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教授、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金俊银主任,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陈文敏教授、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米健教授、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院长蔡明诚教授、政治大学法律学院院长方嘉麟教授、东吴大学法律学院院长杨奕华教授,以及台湾地区前司法院大法官翁岳生、廖义男、吴庚、曾华松等学者。来自两岸四地的三百多名法律学者出席会议,规模空前。

四地.bmp

本次研讨会是两岸四地法律发展学术研讨会第四届大会,由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筹备处”主办,于 201061112日在位于台北市南港区的中研院人文社会科学馆三楼国际会议厅举行。本届研讨会的主题是“两岸四地的法律教育”,分为如下四个讨论专题:

专题一:法律人的学校教育:讨论两岸四地大学法学院或法律系所的制度设计与沿革、课程内容、师资来源、授课方式等内容。

专题二:法律人的职前教育:讨论两岸四地从事法律专门职业前的考试或其它选拔机制,正式从事法律专门职业前的实习或训练制度。

专题三:法律人的在职教育:讨论两岸四地是否要求或鼓励法律人持续进修,以及相关制度与改革建议。

专题四:社会法治教育:讨论两岸四地社会人士对法律的认识与态度,探讨法律文化与社会背景,评析政府与民间曾经推行或正在推行的社会法治教育。

韩讲话.bmp

在第一天上午的首场专题讨论会上,韩大元教授做了“大陆法学教育:现状、挑战与展望”的主题报告。韩大元从法学院(系)发展历程、法学院系的类型及其分布状况和法科学生就业就业去向三个方面介绍了大陆法学教育现状,分析了大陆法学教育改革的背景,归纳了大陆法学教育改革进程中主要阶段性成果。针对大陆法学教育改革所面临的挑战,韩大元提出要改革教育理念,做到职业教育与素质教育并重、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结合,要强化法律伦理教育、建统一的学位体系、实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注重法律实践性教学。韩院长还于第二天上午的大会上,主持了第三场报告会“法律人的在职教育”专题讨论。

在第一天下午的大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朱景文 教授做了题为“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衔接”的报告。他提出,随着法律工作者职业化进程的推进,特别是随着职业准入考试制,在中国西部地区出现明显的法律职业短缺的现象;应该从中国纠纷解决的整体布局出发,全面考虑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的建设和衔接。

莫于川 教授也为本届会议提交了题为《大陆的公务员法治教育:宏观背景、基本做法与完善路径》的论文,收入研讨会论文集进行了交流。参会的 莫于川 教授等人还在各场报告会就主题报告做了精彩点评和讨论发言。

会议期间,人大法学院代表团一行拜访了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筹备处,与汤德宗主任进行了亲切会谈,对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筹备处的邀请表示感谢,就今后的合作前景和事项进行了探讨。

会议期间,韩大元院长由汤德宗主任陪同,在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筹备处与台湾地区宪法学会理事长 吴庚 教授和司法院前院长 翁岳生 教授进行了亲切会谈,商谈了两岸开展有关专业学术交流合作事宜。吴理事长愉快接受了近期访问人大法学院发表学术演讲的邀请。

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团还同两岸四地的其他参会代表团进行了交流互动。

应邀参加此次研讨会的中国人民大学代表团成员包括韩大元院长、 朱景文 教授、 莫于川 教授、 姚辉 教授、 冯玉军 教授、 丁相顺副 教授 和杨东副 教授,以及博士研究生李秋萍、硕士研究生苏扬、本科生陈怡伊。三名学生在参会过程中积极开展了同两岸四地法科学生的交流互动。

此次赴台参会期间,经过事先联系和缜密筹划,人大法学院代表团逐一拜访了台湾地区的中国文化大学法律学院、政治大学法律学院、台湾大学法律学院、中正大学法律学院、东吴大学法律学院、辅仁大学法律学院,与各法律学院及其法律系所的院长、主任、所长和教授们以及部分台湾法科学生,就教学工作、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科研合作以及开展“亚太法学院合作”等事项进行座谈讨论,初步形成了进一步开展合作交流的部分设想和计划安排。

在台期间,还于6月13日晚举行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台湾校友会(中国人民大学台湾校友会法学院委员会)成立仪式。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博士毕业生朱瓯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台湾校友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台湾校友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台湾校友会法学院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在代表团在台期间陪同参访和提供服务。


(文/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博士生 李秋萍)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1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