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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报道

〔青年公法沙龙〕胡博砚助理教授主讲“沧桑旧法的前世今生-台湾地区宪政发展述略”

摘要:年11月9日,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青年公法沙龙”在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举行,由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胡博砚助理教授主讲“沧桑旧法的前世今生-台湾地区宪政发展述略”。
    2012119日,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青年公法沙龙”在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举行,由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胡博砚助理教授主讲“沧桑旧法的前世今生-台湾地区宪政发展述略”。

沙龙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翔副教授主持。

胡博砚助理教授围绕“清末的立宪运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五五宪草”、“政协宪草”、“中华民国宪法本文”、“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和“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八个方面阐释了中华民国宪法演变的基本历程。然后针对“逐步变迁的基本权体系”、“摇摆中的国家组织变动”、“大法官会议作为实质宪法内容”及“动员戡乱时期总统制的扩权奠定了台湾目前宪政体制中的歧路”四个核心问题展开进一步细致地阐释。

清华大学法学院的聂鑫副教授和南开大学法学院的李晓兵副教授对胡博砚的报告做了主评议,他们认为胡博砚教授的主题报告较为详实,四个核心问题的提炼很具启发性,并就“五五宪草”的制定程序、“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出台的动因及中华民国宪法修改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提出见解。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翟国强副研究员、山东大学法学院李忠夏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陈征副教授、郭殊副教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上官丕亮教授、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陈雄副教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夏正林副教授、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的朱丘祥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仰光副教授、王贵松副教授参加了沙龙,并就中华民国宪法发展的推动作用、地方自制及大法官会议等问题与胡博砚教授进行了讨论交流。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1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