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副校长兼王健法学院院长殷爱荪教授,苏州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吴雪梅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海坤教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胡玉鸿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他们肯定了公法博士论坛的意义和价值,并预祝论坛圆满成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胡锦光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他对本届论坛的召开表示祝贺,并感谢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对论坛顺利举行付出的努力,勉励与会博士生珍惜相互学习、交流的机会,明确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同时,他还代表人民大学法学院向论坛理事会诚挚地提出申请,希望人民大学法学院承办第六届公法学博士生论坛。
本届论坛为期2天,包含8个单元,涉及5个子课题,分别为:政府治理与公法制度创新、社会治理与社会自治、弱者权益保护制度研究、群体性事件的公法和消解信访制度研究。与会博士生代表与专家学者们共同围绕论坛主题和相关子课题展开了积极热烈的讨论。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胡锦光教授、莫于川教授分别在第一单元和第七单元做了精彩点评。
我校法学院博士生高卫明和王安鹏的论文入选,论文题目分别是:《论风险规制的行政法原理及实现手段》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能否被录用为公务员――对〈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宪法学思考》。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的博士生李蕊佚、王安鹏参加了本届论坛,李蕊佚主持了第三单元上半部分议程,王安鹏在第一论坛做了主题发言。
王健法学院党委书记胡亚球出席了闭幕式。在闭幕式上,与会专家对本届论坛的相关情况进行了综合点评,并对博士生治学、做人等方面提出了殷切希望。随后,论坛主办方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宣布,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申请,经论坛理事会全体理事讨论研究,并投票表决,一致决定由人民大学法学院承办第六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莫于川教授作为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向论坛和全国各高校的博士生发出邀请,并承诺一定会认真负责、全心全意地办好第六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李蕊佚作为第六届论坛主办方博士生代表致辞,王安鹏代表人大法学院接受论坛会旗。
出席本届论坛并参与讨论和点评的其他著名学者还有:黄学贤教授、刘旺洪教授、牟宪魁副教授、秦前红教授、沈开举教授、上官丕亮副教授、童之伟教授、肖金明教授、杨海坤教授、姚建宗教授、章剑生教授、张永和教授、周永坤教授、朱福惠教授、朱新力教授、章志远副教授等。
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等八所院校共同发起创办。论坛旨在为新生代的公法学人砥砺学思、交流思想搭建高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进一步推动中国公法学的繁荣发展。 (文/李蕊佚 王安鹏)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