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莫于川教授受邀于2014年4月23日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作了题为《树立法治观念与建设法治政府――公安干警在社会转型期的观念更新课题》的学术演讲。该校法学院的教师、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约400人出席,演讲会由二级警监、博士生导师高文英教授主持。
莫于川教授的演讲内容分为四个部分:(一)建设法治中国与实现中国梦:深刻认知十八大报告的法治精神;(二)法治政府建设纲要文件提出的诸多理论难题和制度构想: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三)政府管理创新的多样表现――行政民主化转型中的变迁:逐步建成法治政府;(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思路和重点领域:推动观念更新和制度创新。
莫教授在学术演讲中指出:在社会转型发展时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应对,逐步完善依法治理体系,增强依法治理能力。对于公安干警和公安院校学生来说,通过加强学习、总结经验树立起现代行政法治观,这是前提性的紧要课题。近年来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改革创新举措及其引发的争议特别多,对此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宽容的态度。改革开放35年的历史经验证明,只有坚持改革开放,逐步摒弃空想成分,回归实事求是,通过推进行政管理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建设起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建立起法治中国,保障实现中国梦。
莫教授在对国务院2004年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2010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特别是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等纲领性文件所提出的理论体系和制度框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明确提出:通过更新观念、创新方式、转变机制,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生产力,是现阶段行政改革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和有力抓手。
莫教授指出,内容丰富的行政管理改革创新是在宏大复杂的背景下进行的,最主要的背景因素是经政改革的深化、科技革命的影响和观念更新的力量,传统的“依法行政”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涉及主体、内容、对象、方式的变化,其基本轨迹是从守夜人政府到积极行政的政府,从规制行政到给付行政,从秩序行政到服务行政;其制度表现是在行政法制的主体、行为、程序、监督、救济等环节都出现了民主化发展趋势;其根本原因是民主化潮流对于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的广泛深刻影响;其基本动向是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走向柔性管理、高效管理和方法创新,其重点内容是行政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发展,这是成本低、风险小、效率高、成效稳健、易达共识的路径选择,也是实现良法善治的阳光大道,这也是16字法制建设方针发生重要变迁的深刻原因。
莫教授还通过一些生动的正反面案例说明,公安机关在推动行政管理改革创新之际,应有一些原则或曰行为界限来约束其行为,也即在创立新制度、完善新机制、采用新方法时,应坚持法治原则和实践标准等基本界限,防止借创新之名行营私、懒政之实。否则,就会像一些事例所表现的那样,改革创新变味,偏离正确方向,民众反映强烈,政府形象受损。
莫教授就公安行政改革创新和重新认识警民关系提出了如下基本判断:在转型发展时期,管理方式正由单一、单向、强制转变为多样、互动、柔性,行政模式正由集权行政、消极行政、管制行政、秩序行政、命令行政转变为民主行政、积极行政、给付行政、指导行政,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由原先的寥寥两条(行政合法性、行政合理性原则)扩展为合法、合理、应急、效率、公开、民主、信赖、服务等8项原则构成的现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体系。
莫教授还就当下我国社会管理面临的如下突出难题进行了分析:(一)如何解决好风险社会的危机管理、公共安全体系建设问题;(二)如何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对于流动人口管理须防止一禁了之、一关了之、一罚了之的懒政现象;(三)如何本着以人为本的方针解决好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问题;(四)如何解决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综合治理问题;(五)如何以新的思路解决好社会组织的管理、支持与合作问题;(六)如何解决好电子化时代的互联网、新媒体建设与管理问题,因为妥善对待民间反腐网站考验着管理机关的智慧。
就如何通过观念和制度创新来加强社会管理,改善警民关系,保障公民权利,建设法治政府,莫教授提出如下具体建议:(1)探索基层、社区的社会管理的新载体、新方法;(2)积极运用柔性手段,形成刚柔相济的社会管理,包括存量的管理方式的基础上注重运用增量的管理方式;(3)通过立法建制进一步丰富和规范社会管理依据;(4)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机制建设;(5)组织社会力量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活动;(6)推进社区自治以及市民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建设;(7)须在社区自治、政民共治、公民社会建设中,加强和改善基层党组织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