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频道12月29日电(喻妍)2014年度十大宪法事例28日在京揭晓。设立国家宪法日并在全国普及宪法教育、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再审案、黄海波被收容教育、福建省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否决上海市公安局刑拘人大代表的请求、“秦火火”网络谣言案、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公民姓名权、浙江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案、重庆失独家庭集会维权事件、冷冻胚胎继承案、北京APEC期间车辆单双号现行等行政管制事件入选。
十大宪法事例评选由中国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办,从11月27日开始,经过社会推荐、初选、决选三个阶段,按照学术性、影响力、典型性原则,从70多个事例中评选出了此次十大宪法事例。
据介绍,本年度宪法事例发布会在邀请中国宪法学界权威学者予以专门学理点评的同时以问题意识为导向,打破学科壁垒,促进宪法学与部门法学深度对话,旨在更好的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中国宪法学研究的发展。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共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山东大学、浙江大学等十余所研究机构四十余名学者共同参与了本次大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表示,宪法事例推动着宪法的实施。通过典型宪法事例的评选,凝聚起学者、民间、媒体等的共识,使各界聚焦宪法和宪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从而通过个案推动制度的变革。每年引起社会关注的宪法事例已经成为评价我国法治进程的一个重要衡量因素。通过社会对于个案的关注,能够弘扬宪法精神,使宪法始终保持价值的生命力和学术生命力。
文章来源:新华网 http://www.bj.xinhuanet.com/bjyw/2014-12/30/c_1113829853.htm 发布时间:2015/1/18